- 1、本文档共5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压缩、液化气体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doc
《压缩、液化气体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 修改说明
《压缩、液化气体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经全许办(2003)05号文批准实施之后,经全许办批准又作了以下调整:
经全许办(2003)63号文批准,对《压缩、液化气体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进行修改,减少医用氧气、医用氧化亚氮产品。
经全许办(2003)70号文批准,增加“北京市气体质量监督检验站”和“重庆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承担压缩、液化气体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工作;经全许办(2003)79号文批准,增加“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承担压缩、液化气体产品中“工业氢、工业用氧、工业氮”检验工作;经全许办(2004)20号文批准,增加“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承担压缩、液化气体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工作。
现将《压缩、液化气体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压缩、液化气体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1 总则
1.1 为了做好压缩、液化气体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根据国务院授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的职能,依据国务院国发[1984]54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9号令《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第344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含分装)并销售压缩、液化气体产品的所有企业、单位和个人(),1.3 压缩、液化气体产品分批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第一批按类别分为2个申证单元见附件1(增补或调整品种时,另行通知)。
2 管理机构和检验单位
2.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压缩、液化气体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监督管理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压缩、液化气体产品生产许可证颁发和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为全国许可证办公室下设的办事机构。
2.2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危险化学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审查部)设在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负责起草、组织或配合组织宣贯《压缩、液化气体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按实施细则要求对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和根据审查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审查、汇总申请取证企业的有关材料,将符合发证条件企业的有关材料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产品审查分部的工作;承担全国许可证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危险化学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亚运村安慧里四区16号楼
邮政编码:100723
电 话:010010传 真:010网 址:
联 系 人:陈瑞英 杜玫
为了便于管理,危险化学品审查部下设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压缩、液化气体产品审查分部(简称压缩、液化气体产品审查分部)。压缩、液化气体产品审查分部设在中化化工标准化研究所,负责压缩、液化气体产品生产许可证有关工作:负责起草、向企业宣讲《压缩、液化气体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按实施细则要求对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协助危险化学品审查部对审查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汇总申请取证企业的有关材料报危险化学品审查部;承担危险化学品审查部交办的其他事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压缩、液化气体产品审查分部
地 址:北京市安华里五区18号楼
邮政编码:100011
电 话:010010传 真:010电子信箱:wxhxpxkz@
联 系 人:王晓兵 周 玮
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压缩、液化气体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申请和监督查处的工作;组织对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审查;配合组织对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宣贯。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压缩、液化气体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申请和监督查处的日常工作。
2.4压缩、液化气体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检验工作由以下单位负责:
化学工业气体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地 址:大连甘井子区甘北路34号
邮政编码:116031
电 话:0411-6672081转2015,2016 直拨:0411-6673710
传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最近下载
- 作业设计研讨活动记录.doc
- 2025国家电投校园招聘笔试备考题库及答案解析.docx
- 2021-2022学年五年级上学期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教育)第6课巧做糖画教案.docx
- 创业意识与创业技巧:了解企业登记注册流程.pptx
- 山东省淄博市2023年高一上学期《英语》期中试卷与参考答案.pdf
- 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成长赛道 (修订).pptx
- 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混凝土与砂浆配合比表.pdf
- WhyNothingWorks.doc VIP
-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2022年版)--皮肤科专业基地细则.docx
- JB∕T 2436.2-2020 导线用铜压接端头 第2部分:10mm2~300mm2导线用铜压接端头.pdf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