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834 _ 申通地铁2016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pdf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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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34 上海申通地铁2012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834 证券简称:申通地铁 公告编号:临2013-008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 0.07 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 0.0665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 0.063 ●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2013 年6 月21 日 ● 除权(除息)日:2013 年6 月24 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3 年6 月28 日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3 年5 月8 日召开的公司2012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3 年5 月9 日的《上海证券报》上。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一) 发放年度:2012 年度 (二) 发放范围: 截止2013 年6 月21 日(A 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 本次分配以477,381,90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70 元(含税), 扣税后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665 元,共计派发股利33,416,733.35 元。 1、对于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个人股东(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 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有关规定,先按5%税率代 扣个人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65 元;如股东的持股期限(持股期限是指个人从公开发 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续时间)在1 个月以内 (含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 个 月以上至1 年(含1 年)的,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 年的,实际税负为5%。个人(包 括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 并划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1 600834 上海申通地铁2012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上海分公司代缴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2、对于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7 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按照税后每股人民币0.063 元派发现金红利。该 类股东如能在本公告日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提供相关合法证明文件如:①以居民企业身 份向中国税务机关缴纳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证;②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递交的企 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③该类股东虽为非居民企业,但其本次应获得分配的现金红利属于该类 股东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证明文件。本公司核准确认有关股东属于居民企业股 东后,则安排不代扣代缴10%企业所得税;如果该类股东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证明,则本 公司将按照10%税率代扣代缴QFII 股东的现金红利所得税。如存在本公司已知非居民企业之外 的其他非居民企业股东,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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