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 第四章 婚姻的成立.docVIP

  1. 1、本文档共1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婚姻法 第四章 婚姻的成立.doc

第四章 婚姻的成立   一、婚姻的成立及其要件   (一)意义 婚姻的成立亦称结婚,是婚姻法律关系借以发生的法律事实。婚姻的全部法律效力,都是以婚姻的成立为前提的。   婚姻的成立在概念上有广义和狭义之别。从广义上来说包括订婚和结婚。古代法多采广义说,以订婚为结婚的必经程序,婚姻的成立是合订婚和结婚为一体的。从狭义上来说,婚姻的成立仅指结婚。近现代法多采狭义说,不以订婚为结婚的必经程序。我国现行的婚姻家庭法中,亦无有关订婚的规定。   就婚姻成立的法律意义而言,婚姻一旦成立便在相关领域导致一系列重要的法律后果,这些后果的总和被称为婚姻的法律效力。这种法律效力可以分为及于夫妻双方的直接效力和及于第三人的间接效力。   (二)婚姻成立的要件 结婚是一种创设身份关系的法律行为,应当符合民法中有关民事法律行为要件的一般规定,以及婚姻家庭法中有关婚姻成立要件的专门规定,   婚姻成立的条件有以下的分类。   1、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实质要件表明了法律对结婚当事人的自身情况和双方的关系的要求,如当事人须达到法定婚龄,双方须有结婚的合意,须非重婚,须无禁止结婚的疾病,须无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等。形式要件表明了法律对结婚方式的要求。当代各国的结婚法多采用要式婚制。如有的要求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或户籍申报,有的要求当事人举行公开仪式并有证人在场证明等。在我国历来是将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称为结婚条件,将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称为结婚程序的。   2.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 必备条件亦称积极要件,当事人必须具备这些条件始得结婚,如结婚须出于双方合意,当事人须达到法定婚龄等。禁止条件亦称消极要件或婚姻障碍,当事人只有不具备这些情形始得结婚,如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有禁止结婚的疾病等。   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之分适用于实质要件。从广义上来说,也可将形式要件称为必备条件。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之分有时仅具有相对的含义。例如,可将符合一夫一妻制作为必备条件,亦可将重婚作为禁止条件(婚姻障碍)。   3、公益要件和私益要件 传统的亲属法学将此作为婚姻的成立条件的分类之一。公益要件是与公共利益即社会的公序良俗相关的,如禁止重婚、禁止近亲结婚等;私益要件是仅与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相关的,如结婚须有当事人双方合意、未成年人结婚须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适用于法定婚龄低于成年年龄的国家)等。在一些国家的立法例中,以违反公益要件为婚姻无效的原因;以违反私益要件为婚姻得撤销的原因。这种分类法是为我国婚姻家庭法学所不取的。   二、结婚制度的沿革 结婚制度是个体婚制的产物,它在历史上经历了长期的发展变化。   (一)早期型结婚方式举例 这里早期是指个体婚制形成时期。当时主要有掠夺婚、互易婚、劳役婚、买卖婚、赠与婚等。掠夺婚亦称抢婚,指男子以暴力掠夺女子为妻,这种结婚方式大致出现于对偶婚制向一夫一妻制过渡的时期。互易婚亦称换婚,指双方父母互换其女为子妇,或男子互换其姐妹为已妻。劳役婚指男方须为女方家庭服一定时期的劳务,以此作为与女方成婚的代价。买卖婚指男方向女方家庭给付金钱或其他等价物,以此作为与女方成婚的代价。赠与婚指有主婚权的父母、尊长将女赠与他人为妻,并不索取代价。它不同于买卖婚,但女子仍处于赠与标的物的低下地位。   其中,掠夺婚、赠与婚可称为无偿婚,互易婚、劳役婚、买卖婚可称为有偿婚。   (二)中国古代的聘娶婚   这是中国古代最主要的结婚方式,盛行于奴隶制社会和封建制社会。男家娶妇(男子娶妻)须向女家依礼聘娶。所谓“六礼”,便是聘娶婚中的嫁娶程序,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六礼备,谓之聘;六礼不备,谓之奔”。   “纳采”反映男家遣媒人携带礼品赴女家提亲。“问名”指男家遣媒人查明女子的生辰八字以及女子生母的姓名,以备占卜。“纳吉”是指男家在此项婚事卜得吉兆后告知女家,以示庆贺。“纳吉”亦称文定,一般均在此时写立婚书。“纳征”指男家向女家交付聘财。女家收纳聘财后,婚约即告成立。“请期”指男家向女家请以完婚之期;在男家处于强势地位的情形下,往往沦为“告期”。“亲迎”指完婚之日男家往女家迎娶,迎归后行“合卺”之礼以示成妻。   此外,女子嫁入夫家后还须行成妇之礼。经“庙见”后,始得成为夫方宗族的成员。“三月而庙见,称来妇也;择日而登于祢,成妇之义也。”如果女子未经庙见而死,只能“归葬于女氏之党”。   “六礼”之制历代数有变迁,后世不及早期严格,渐有简化之势。宋代改“六礼”为四,即“纳采”、“纳吉”、“纳征”、“亲迎”。朱子家礼)中将“纳吉”并入“纳征”。元代增“议婚”一项。明、清时期基本上沿用(朱子家礼)。历代的户婚律均以写立婚书、收受聘财为定婚条件。在实际生活中,王公、高官等上层人物多行古礼,庶民百姓的嫁娶程序则较为简略。   (三)古

文档评论(0)

wwvfz702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