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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侵权责任法_立法研究专题.pdf
2009 2 ( ) 139
N o. 2 2009 Journa l of J inan Un iversity( Ph ilosophy and Socia l S ciences) Sum No. 139
!∀
栏目主持人 张新宝
2002 年 12 月, 全国人大法工委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草案 ) !提交全国人大常
委会审议这 草案包含了有关侵权责任的 编, 因此其中的第八编可以算作我国侵权责任
法的# 次审议稿∃在此后的近六年时间里, 尽管我国民法典的立法未能完成, 物权法!的
立法进程几经波折, 但是法治还是在推进在此期间, 学者们提出的侵权责任法建议稿尤其
引人注目, 较重要者有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建议稿(梁慧星研究员张新宝教授负责起
草)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建议稿 ( 王利明教授负责起草) 绿色民法典!
侵权责任法草案( 徐国栋教授麻昌华教授负责起草) 和杨立新教授领导起草的侵权责任法建
议稿( 2007 年) 这 阶段涉及侵权责任法的立法和司法解释也有许多可书之处, 其要者包括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7 6条及其修改) 法释( 2003) 20 号(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与此同
时, 全国人大法工委多次与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等单位合作, 召开了中德
中法中美和中日侵权责任法国际研讨会, 研究侵权责任法立法疑难问题中国法学会民法
学研究会多年来 直将侵权责任法立法研究作为年度学术研讨会的主要议题 物权法!颁
布后, 法工委有关部门将民事立法的重点转移到侵权责任法上来2008 年 4 月, 法工委连续
召开分别由学者司法机关和律师参加的三次座谈会, 重启侵权责任法立法进程9 月 23 日,
法工委提出了自己的侵权责任法草案 (修改稿) , 并于次日开始组织了为期 4 天的专家和法官
讨论在此基础上, 法工委形成了提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
法草案( 二次审议稿) !稍后, 法工委又# 走群众路线∃, 将该二次审议稿发到全国法律理论
和实务部门征求意见今天是反馈意见的截至日
这里发表的五篇文章从不同侧面对二次审议稿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我的文章梳理
了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发展脉络, 在对有关建议稿和二次审议稿的规定进行评论的基础
上提出了以扩大精神损害赔偿范围降低责任构成要求为主要诉求的具体修改意见麻昌华
教授和宋敏博士研究生在讨论死亡赔偿的立法选择问题时强调了生命权丧失的可救济性与
救济的必要性, 当然也是反对我以前文章观点的李建华教授和曹险峰副教授的文章主张对
二次审议稿中特殊侵权行为的结构体例以过错推定和无过错责任原则为标准, 进行检验和重
构张谷教授的文章则以经典的德国债法理论为背景, 讨论了侵权责任法与债法的关系, 主
张侵权责任法应当定位为损害赔偿责任法张民安教授的文章对有关司法解释中关于校园
事故赔偿责任的规定提出了批评意见, 认为侵权责任法应当吸收两大法系的相关经验, 对这
种赔偿责任做出更科学的规定
我无法预测未来立法部门通过的侵权责任法将是什么模样, 我也不敢妄言哪 个学者的观
点将会被立法部门采纳而成为法律条文但是, 我可以肯定表达的是 包括我本人在内的这
五篇文章的作者们以及关注我国侵权责任法立法的立法工作者法律实务工作者学者和社
会各界人士, 都是在运用自觉的法律意识并通过辛勤的劳动, 为我国的法治建设献计献策
#在这汪洋大海里, 我无法告诉你, 我们是哪 滴或者哪几滴水珠; 但是, 我们确实是水珠∃
2009 年 3月 15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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