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刑诉基本原则重点法条解读.docVIP

司法考试刑诉基本原则重点法条解读.doc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司法考试刑诉基本原则重点法条解读.doc

司法考试刑诉基本原则重点法条解读   导语:司法考试刑诉基本原则重点法条解读。刑事诉讼法是司法考试六大部门法之一,也是考生提高成绩的关键环节,在最后的冲刺复习阶段,为了方便大家复习,法律教育网的小编为大家奉上司法考试刑诉基本原则重点法条解读。   精彩推荐   2011年司法考试刑诉重要考点总结   2011年司法考试刑诉法必背法条   2011年司法考试刑诉控告案例   2011年司法考试刑诉侦查程序案例   重点法条之一、法典第3条、第4条【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依法行使原则】   【法条内容】   第3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4条 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法条释义】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行使的职权。   【考点归纳】   1、公安机关的职权;2、人民检察院的职权;3、人民法院的职权;4、国家安全机关的职权   【提别提示】第三、第四条易结合起来,考察国家安全机关的职权。   【相关法条】   第225条:军队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   军队保卫部门、监狱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本法的规定。   重点法条之二、法典第5条【司法独立】   【法条内容】   第5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法条释义】司法独立的含义。   1、我国的司法独立不同于西方国家的司法独立;2、法院独立和检察院独立的程度不同;3、司法独立应依法独立;4、司法独立于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5、司法应自觉接受法\律教育网公民、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的监督。正确处理两个关系:1、与党的领导之间的关系;2、与各级人大之间的关系。   【考点说明】对司法独立含义的正确理解。   重点法条之三 第11条 【审判公开原则与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   【法条内容】   第11条: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   【法条释义】审判公开原则、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   【相关法条】《法典》第152条、《解释》第121条。   《法典》第152条: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解释》第121条;审判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对未成年被告人案件的审理,适用相关规定。   对于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法庭应当决定不公开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1条: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如果有必要公开审理的,必须经过本院院长批准,并且应限制旁听人数和范围。   【考点说明】考察不公开审理的案件范围。   1-2、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3、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不公开审理;4、对于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法庭应当决定不公开审理。   重点法条之四 法典第12条【无罪推定原则】   【法条内容】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法条释义】无罪推定原则的基本含义。   1、定罪权只有法院享有;2、控方承担证明责任;3、控方证明只有达到法定证明要求时,人民法院才能认定被告人无罪。推导出两个规则:被控告人享有反对强迫自证其罪权;疑罪从无处理。   【考点说明】无罪推定原则及其在刑事诉讼中的体现与适用、证明责任的分配。   【相关法条】《法典》第140条第4款、第162条第3种判决   第140条第4款: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考点】证据不足不起诉的适用条件   第162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

文档评论(0)

docinppt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