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简转普中法官逆向选择的现象解析与规制疏导.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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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简转普中法官逆向选择的现象解析与规制疏导.doc

在利益牵动中运行的超然裁量:民事案件简转普中法官逆向选择的现象解析与规制疏导(本文获全国法院第二十一届学术讨论会一等奖)   我国一审民事案件“简转普”中法官的逆向选择是一个客观存在的现象,为了保障我国民事审判工作体现“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精神,铸造一支忠于党和国家,服务于人民的公正、高效、廉洁的司法队伍,对于“简转普”中法官逆向选择的规范与治理既是必要的,也是极其重要的。本文试图通过对“简转普”程序运行的观察,借助逆向选择理论对其进行分析解读,刻画“简转普”中法官逆向选择的心理活动及传递叠加过程,以期引发更多地关注,共同探索规制疏导的有效路径。   一、现象:“简转普”中法官“逆向选择”的一般描述   (一)“简转普”中法官的应然选择   民事案件“简转普”系民事案件由适用简易程序向普通程序转化的业内简称,即法院在审理一审民事案件时,对于立案时确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因某种法定原因的出现,而将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并相应延长审理期限的民事诉讼程序。我国民事案件“简转普”存在三种法定情形,即“案情复杂”、“公告送达”、“当事人异议”。由于实践中,该项程序转换由法院决定,故法官应秉承公平正义的应然选择,根据个案客观情况依法审核,做出与实际情况相符的判断。   (二)“简转普”中法官“逆向选择”问题的审视   在审判实践中,“公告送达”的法定情形标准较为清晰,基于“当事人异议”的法定情形进行“简转普”的情况也相对较少,然而“案情复杂”是个模糊的概念,以致该种法定情形的“简转普”随意性很大。在由简易程序转换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中,部分案件并不是因为案情复杂,而是因为没有在3个月内结案,又不能延长,为了不出现超审限案件而采取的“技术性处理”——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1]这种“技术性处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本意,也不是法律所要求的法官在“简转普”中的应然选择。以浙江省长兴县法院为例,该院在2005年到2007年三年间“简转普”达到规避法律关于审限规定的案件分别为51件、67件、92件,分别占全年全部隐性超审限[2]案件的52.57%、57.26%、53.17%。不难发现,通过“简转普”方式进行规避审限的是目前隐性超审限的主要途径。[3]无独有偶,天津市大港区法院也将不当“简转普”列为影响民事案件审限管理的主要对象之一,在该院对于2001年到2006年6年间相关审限管理情况的统计报告中还反映出有些案件“简转普”存在先转普再审批,程序倒置的现象。[4]上述利用“简转普”进行的“技术性处理”表现为法官不规范的程序自由裁量行为,其直接目的在于规避审限的束缚,规避法院内部的审判流程管理,即为法官在“简转普”过程中相悖于法意的“逆向选择”(adverse selection)。   二、诠释:“简转普”中法官“逆向选择”的现象解析   (一)“简转普”中法官“逆向选择”的理论解读   1、逆向选择理论的内涵   逆向选择理论[5]基于经济社会中信息不对称的假设,[6]其基本含义是: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经济人的博弈过程可能使市场上只剩下质量差的产品,质量好的产品被挤出市场,使得帕累托最优[7]的交易不能实现,最终导致应然市场运行失灵甚至崩塌。   2、利益牵动中的超然裁量:逆向选择的理论迁入   从“简转普”程序的现实情况来看,逆向选择理论所依据的信息不对称假设客观存在,这一点在“案情复杂”的“简转普”中尤为明显。然而,笔者认为满足信息不对称假设只是“简转普”中法官逆向选择的一个必要条件,逆向选择理论能够解释“简转普”中的技术性处理现象仍有其本质的原因。   (1)假设的成立:“简转普”中的信息不对称状态   首先,从“案情复杂”的认定标准来看,经过法官自由裁量后适用于个案的确认标准对于当事人来说不是事先可知的,即使法院对于“案情复杂”的认定标准具有内部的指导性意见,但当事人也不可能对此进行掌握,故而当事人与法官之间关于“案情复杂”的认定标准的存在客观上的信息不对称,当事人因此难以对于案件的程序性处理结果进行合理预期。   其次,从“案情复杂”的认定过程来看,由于对个案是否属于案情复杂的审查全过程在于法官的掌握,当事人并不参与或更多情况下无参与的意识,故而在程序的启动、进行、终结等环节当事人因其未参与其中而在“简转普”的程序运行中丧失了其作为诉讼主体的主动性,与法官之间存在程序信息的不对称。   再次,从“案情复杂”的认定结果来看,实践中法官一般采用向当事人送达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的形式完成上述法院的程序转换告知义务,该项通知书的内容一般包含案件已经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的意思表示以及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名单,而对于个案转入普通程序的时间[8]、原因未有向当事人进行说明,故而对于当事人来说,其仍旧无法从中获悉“简转普”过程中与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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