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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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列哪些人员在具有法定条件时,应当回避? A.审判员 B.人民陪审员 C.翻译人员 D.证人 【答案】ABC。 5.审判人员是否回避由谁决定? A.法院院长 B.审判委员会 C.审判长 D.由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共同决定 【答案】A。 6.下列关于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级制度的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级制度是两审终审制 B.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C.对于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民事判决、裁定可以上诉 D.依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也适用两审终审制 【答案】ABC。 * * 二、合议制度的组织形式 第一审合议庭 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第二审合议庭 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再审合议庭 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合议庭 第一审 民事案件 第二审 民事案件 发回重审 案件 再审案件 审判员+ 陪审员 审判员 审判员 按一审程序 另行组成 合议庭 原来是一审 按一审程序 另行组成 合议庭 原来是二审 或上级法院 提审 按二审程序 另行组成 合议庭 合议庭的活动原则和职责 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活动 意见不一致时,少数服从多数 合议庭组成人员必须共同参加对案件的审理,对案件的事实、证据、性质、责任、适用法律以及处理结果等共同负责 经过开庭审理,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的,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签发调解书 合议庭与审判委员会的关系 审判委员会是人民法院内部领导审判工作的组织机构 审判委员会与合议庭的关系,是在审判业务上指导与被指导、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审判委员会在审判业务上对合议庭进行指导和监督。 2.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审判组织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2006年卷三第37题) A.第二审程序中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B.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可以由审判员与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 C.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只能采用独任制 D.独任制只适用于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  38.关于合议庭评议案件,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0年卷三单选第38题)   A.审判长意见与多数意见不同的,以其意见为准判决   B.陪审员意见得到支持、形成多数的,可按该意见判决   C.合议庭意见存在分歧的,也可提交院长审查决定   D.审判人员的不同意见均须写入笔录 第二节 回避制度 一、回避的概念 回避制度的概念 指审判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遇有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时,退出对某一具体案件的审理或诉讼活动的制度 二、法定原因及适用对象 法定原因 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适用对象 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三、回避的方式和程序 回避的方式 自行回避 申请回避 回避的程序 自行回避:在知晓回避原因后自动提出回避 申请回避: 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 回避事由在案件审理开始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向人民法院提出回避的申请。 应当说明理由。 除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外,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暂停参与本案的审理工作 决定权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 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 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第二审发现应回避的人员未回避的,经核查属实,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法院3日内决定是否回避;申请人不服可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但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审理工作。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 法发〔2000〕5号 第一条 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 (五)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第二条 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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