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国古代社会的”礼“实质就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宪法“.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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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古代社会的”礼“实质就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宪法“.doc

浅谈“中国古代社会的‘礼’实质上就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宪法’” 摘要:礼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也是中国古代最基本的社会现象。礼渗透于古代中国的方方面面。礼从最初的祭祀宗教活动上升为国家意识形态,以礼为基础建构了中国古代社会政治制度、法律制度等,既是具有控制国家机器的有效力量,又是人们评判行为规范、是非的标准。宪法是确立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与政策,调整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基本关系的国家根本法。宪法在国家统一的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和前提,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指定其他法律的基础和原则。中国古代的礼实质是中国古代的的宪法。 关键词:礼、古代社会、宪法 儒家的礼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贯穿中国古代社会的方方面面,虽有“礼法合一”,“礼法并重”的说法,但是礼对社会政治建构与国家意识形态都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礼成为中国古代社会立法的依据和原则。现代社会的宪法作为国家法律的大纲,不仅是其他法律的最高原则,而且也是贯穿社会各处的基本原则。 礼与刑的关系、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首先,礼与刑的关系:礼是刑或称律(法)的基础和渊源。在中国古代法制文明起源的过程中,法以刑为基本内容和形式,法与刑有相通之处,广义的刑就是法。中国古代社会的法大多源于习惯法。习惯法主要从原始习惯、习俗发展演变而来,其中也包括一部分以宗教禁忌、祭祀仪规等形式为代表的礼。这部分礼经过改造和修整,即构成法的基础和渊源,如夏礼、商礼、周礼。从汉朝开始礼法走向融合,将礼的内容法律化,如“春秋决狱”;西晋《泰始律》首次确立“峻礼教之防,准五服以制罪” 的定罪量刑原则;又如《唐律疏议·户婚律》规定:同宗同姓不得为婚,其中缌麻亲以上为婚以奸罪论。禁止外亲或妻亲中不同辈者为婚,其中缌麻以上以奸罪论。凡曾为袒免亲之妻者,不论尊卑,均禁止为婚,其中小功以上以奸罪论。这就是古人所说的“律出于礼”。 以礼为法,礼是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礼本身就是广义的法。礼的制定与实施,是为了满足统治阶级的需要,维护宗法等级秩序,因而具有法的目的性和功能性。由于礼是统治者制定或认可的,以国家机器的强制力为后盾,因而也具有法的强制性。不遵守礼的规定和要求,就是违反国家法律制度,即使是贵族,也要受到严厉处罚。如《春秋·公羊传·文公十六年》注释:“无尊上,非圣人,不孝者,斩首枭之。”又如《汉书·刘泽传》载: “子定国,与父康王姬奸……。事下,公卿皆议曰,定国禽兽行,乱人伦,逆天道,当诛。上许之,定国自杀。”又如《旧唐书·长孙无忌传》曰: “唐高宗显庆四年,中书令许敬宗遣人上封事,称监察御史李巢与无忌交通谋反,帝令敬宗与侍中辛茂将鞠之。……帝竟不亲问无忌谋反所由,惟听敬宗诬构之说,遂去其官爵,流黔州,仍遣使发次州府兵援送至流所。”可见,礼不仅以刑的强制力为后盾保障其贯彻实施,而且它本身也包含着刑的规范要求。这就是古人所说的“寓刑于礼”。 其次,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宪法作为根本法,它是基于人民主权原则制定的,与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等其他法律形式具有完全不同的法律特性宪法作为根本法是其他一切法律形式赖以产生和存在的法律依据,“合宪性”是宪法时其他一切法律形式的正当性提出的最基本要求宪法在一个国家法律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在一个国家的法律形式体系中,宪法是居于最顶端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律形式由于宪法在法律效力上和法律形式上与其他法律形式的法律特征相区分,所以,在法理上不宜将宪法视为一个与行政法、刑法、民法、诉讼法等部门法相提并论的独立的法律部门,宪法应当在法理上作为各个部门法的法律原则而存在,宪法对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都具有根本法的法律约束力。 由此可见:中国古代社会的“礼”和现代社会的“宪法”的基础和原则地位是异曲同工。 礼的作用、宪法的作用 首先,礼是要求人们自觉遵守的规范,侧重于积极的预防;刑是对犯罪行为的制裁,侧重于事后的处罚。正所谓“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由于礼的作用在于强调道德教化,刑则强调惩罚镇压。道德教化不成,方使用刑罚镇压,故二者之间构成“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者也”[4]的关系。如《唐律疏议·户婚律》规定:“诸嫁娶违律,祖父母、父母主婚者,独坐主婚。”即使卑幼在外地已自行订婚,只要尚未结婚,也必须服从尊长的安排,如违反尊长意志者,依律“杖一百”。 其次,宪法作为根本大纲,是其他法律形式的基础和原则。宪法要求人们自觉遵守的规范,同样是积极的预防,不仅如此,在宪法的基本原则下制定的刑法等部门法,积极预防的作用,又有时候处罚的作用。 礼的适用原则、宪法的适用原则 首先,汉代流行春秋决狱,遇到法律条文规定不明确的地方,便依据礼制的原则精神定案。董仲舒的《治狱十六篇》就是以礼制经典断案的范例。汉代以后,仍然盛行以礼制经义断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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