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型犯罪专题(徐光华).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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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财产型犯罪专题 徐光华 主讲 深圳众合学校 我们最懂司考,我们更懂你的学习需求! 众合教育网址: 财产型犯罪授课提纲 徐光华 侵犯财产罪中的几个共性问题: 1.财产犯罪的保护法益: (1)所有权及其它本权; **不仅保护所有权,还保护占有 (2)需要法定程序改变现状的占有,即非法占有。**黑吃黑,刑法要管 (3)但在非法占有的情况下,相对于本权者恢复权利的行为而言,该占有不是财产犯的法益,即被害人恢复权利的行为排除在财产罪之外。**白吃黑,刑法不管 2.非法占有目的:需要具备两点:(1)排除意思。拿了他人东西不想还,或者还给他人也没有多大意义。(2)利用意思。怎么用都行,哪怕是一时使用也行。 2011年卷二61.下列哪些选项的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ABC) A.男性基于癖好入户窃取女士内衣 B.为了燃柴取暖而窃取他人木质家具 C.骗取他人钢材后作为废品卖给废品回收公司 D.杀人后为避免公安机关识别被害人身份,将被害人钱包等物丢弃 2009年卷二17.甲对乙使用暴力,欲将其打残。乙慌忙掏出手机准备报警,甲一把夺过手机装进裤袋并将乙打成重伤。甲在离开现场五公里后,把乙价值7,000元的手机扔进水沟。甲的行为构成何罪?(D) A.故意伤害罪、盗窃罪 B.故意伤害罪、抢劫罪 C.故意伤害罪、抢夺罪 D.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 一、抢劫罪 (一)普通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1.客观方面:以暴力、胁迫或者其它方法,劫取公私财物。 手段行为 (1)暴力: **考点:暴力必须针对人实施,只要妨害取得财物的人(或者行为人自认为是有可能妨害取得财物的人)均可;暴力必须达到“足以抑制被害人反抗的程度”。 (2)胁迫: 以当场对人使用暴力相威胁。 (3)其它方法:典型的如“昏醉抢劫”。 如果行为人仅仅利用被害人熟睡、酣醉、昏迷等不能反抗状态而秘密窃取财物的,应以盗窃罪论处。 2009年卷二19.甲、乙、丙、丁共谋诱骗黄某参赌。四人先约黄某到酒店吃饭,甲借机将安眠药放入黄某酒中,想在打牌时趁黄某不清醒合伙赢黄某的钱。但因甲投放的药品剂量偏大,饭后刚开牌局黄某就沉沉睡去,四人趁机将黄某的钱包掏空后离去。上述四人的行为构成何罪? A.赌博罪 B.抢劫罪 C.盗窃罪 D.诈骗罪 目的行为**考点提示:劫取财物应作广义理解,包括抢回欠条等。但如果债务人将债权人直接杀害,并不抢回借条的,由于没有消灭债权债务关系,不构成抢劫罪,只成立故意杀人罪。 因果关系:钱必须是你“抢”来的。 工 甲持西瓜刀冲入某银行储蓄所,将刀架在储蓄所保安乙的脖子上,喝令储蓄所职员丙交出现金1万元。见丙故意拖延时间,甲便在乙的脖子上划了一刀。刚取出5万元现金的储户丁看见乙血流不止,于心不忍,就拿出1万元扔给甲,甲得款后迅速逃离。对甲的犯罪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8年卷二12 B) A.抢劫罪(未遂) B.抢劫罪(既遂) C.绑架罪 D.敲诈勒索罪 (4)当场的界定。**考点:犯罪现场时间、空间不中断的延续。(刑法第269条的转化型抢劫中的“当场”也作相同的理解) 2006年卷二53.甲、乙、丙共谋犯罪。某日,三人拦截了丁,对丁使用暴力,然后强行抢走丁的钱包,但钱包内只有少量现金,并有一张银行借记卡。于是甲将丁的借记卡抢走,乙、丙逼迫丁说出密码。丁说出密码后,三人带着丁去附近的自动取款机上取钱。取钱时发现密码不对,三人又对丁进行殴打,丁为避免遭受更严重的伤害,说出了正确的密码,三人取出现金5000元。对甲、乙、丙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BCD) A.抢劫(未遂)罪与信用卡诈骗罪 B.抢劫(未遂)罪与盗窃罪 C.抢劫(未遂)罪与敲诈勒索罪   D.抢劫(既遂)罪与盗窃罪 (二)加重构成 1.入户抢劫。考点:(1)“户”的理解:必须是侵犯了被害人的隐私权;被害人得到救助的可能性比较小。(2)“入”本身具有非法性。(3)要成立转化型的入户抢劫,暴力必须发生在户内。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缩小解释 3.抢劫银行或者其它金融机构。——抢劫金融物资,不包括抢劫办公用品。包括ATM机、运钞车。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 必须要由于抢劫行为本身导致人重伤、死亡,也即抢劫罪的任何组成行为导致重伤、死亡的。致人重伤、死亡,行为人主观上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抢劫行为之外的行为导致被害人死亡的,成立独立的犯罪。实践中对于认定抢劫致人死亡也予以了必要的限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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