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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实施细则(试行).docVIP

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实施细则(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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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实施细则(试行).doc

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实施细则(试行) (2015年6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快高层次临床医师的培养,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为临床医学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 第三条 授予学位的级别和名称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Medicine, M.M.)   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Doctor of Medicine, M.D.) 第四条 授予学位的对象 一、临床医学研究生 二、在职临床医师 三、临床医学七年制毕业生 第五条 授予学位的标准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结协作,身体健康,愿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临床医学事业而献身; 2. 具有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能独立处理本学科(指二级学科,内科与外科分别不少于3个三级学科,以下同)领域内的常见病,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达到卫生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中规定第一阶段培训结束时要求的临床工作水平; 3. 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 4. 能结合临床实际,学习并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完成一篇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 5. 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 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结协作,身体健康,愿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临床医学事业而献身; 2. 具有较严密的逻辑思维和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熟练地掌握本学科的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达到卫生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中规定第二阶段培训结束时要求的临床工作水平; 3. 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 4. 具有从事临床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紧密结合临床实践,选定科研课题,实施科学研究,完成一篇具有一定临床应用价值的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 5. 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听、说和写作能力。 第六条 学位授予 根据《安徽医科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人学位课程考试合格,临床能力考核和论文答辩通过,经学位评定分委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授予临床医学博士、硕士专业学位。 第七条 组织与管理 学校成立“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工作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在校学位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制定有关管理制度,保证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工作的顺利开展。学位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一、在学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工作指导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研究生学院、教务处和各临床学院分别对临床医学研究生、临床医学七年制学生和在职临床医师实施。各临床学院负责相应的临床能力训练及其它能力培养。各单位应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不得降格以求。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实施要求在二级学科内各专业轮转,需要各科室和全院的共同协调,要成立以院长和主管研究生教育和继续教育的副院长领导的院级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各科室应有一名科主任主管临床医学研究生的培养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以及在职人员申请学位的管理工作。 二、临床医学研究生、临床医学七年制毕业生和在职临床医师根据各自的培养要求在完成相应的临床能力训练后,按照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临床能力考核指标体系和临床能力考核办法的要求,考核委员会统一组织对其临床能力进行考核。 三、涉及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课程的学习和考试、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等程序由研究生学院具体负责。 第二章 临床医学研究生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第八条 培养方式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以导师和集体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实行科主任负责管理、导师负责指导、小组成员分工指导,加强集体培养,确保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硕士生的学制均为三年,重点突出临床技能的培养。完成相应培养方案中要求的培训内容后,对研究生进行毕业考核。毕业考核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可申请临床医学博士、硕士专业学位。 第九条 课程学习与考核 (一)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课程学习见培养方案规定。 (二)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的课程学习见培养方案规定。 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基础课由研究生学院统一组织;专业课和专业英语以自学和专题讲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各教研室按二级学科统一组织考试。 第十条 临床能力训练 (一)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以二级学科的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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