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司法考试《婚姻法》高频考点强化及法条对照.doc
司法考试《婚姻法》高频考点强化及法条对照
[考点记忆]
一、结婚
(一)禁止条件: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2、一方或双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或暂缓结婚的疾病。
(二)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关系:
1、1994年2月1 日婚姻管理登记条例施行前,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起诉“离婚” ,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具有婚姻的效力,双方当事人的关系适用婚姻中有关夫妻权利义务的规定。
2、1994年2月1日之后一律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
(三)可撤销婚姻
1、成立要件:(1)须有胁迫的故意。 (2)须有胁迫的行为。(3)胁迫须具有违法性。
(4)须被胁迫人因恐惧心理而为意思表示与胁迫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2、期限: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如果受胁迫的一方结婚后的人身自由受到非法限制的,请求撤销婚姻应当自其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四)无效婚姻的情形:
1、重婚;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法定夫妻财产制:
1、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1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A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B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2、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债务承担:
夫妻共同负担的债务,由夫妻共同所有财产清偿,夫妻一方所负的债务,由其个人所有的财产清偿。如果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而第三人又不知道该约定的,则以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清偿。
三、离婚:
(一)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离婚的限制:
1、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三)离婚后的财产处理:
1、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四)损害赔偿请求: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1、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五)探望权:
探望权是法定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得非法干预。探望权的中止必须由当事人诉请人民法院以判决的形式加以确认。
探望权中止事由:
(1)父母一方的探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
(2)探望权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与他人接触或有传染可能的疾病。
(3)探望权人对子女有违法行为的,
四、养父母子女关系
(一)被收养人的条件:
1、不满14岁。
2、具备下列情况之一: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
(二)收养人的条件:
1、无亲生、抚养子女。
2、有抚养能力。
3、未患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5、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6、有配偶者,需夫妻共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 刑诉修改《2016司法考试历届真题解读》 诉讼法卷 根据刑事诉讼法修改的部分.pdf
- 刑诉修改《2016司法考试历届真题解读》 诉讼法卷.pdf(请下载必威体育精装版Adobe Reader软件阅读).pdf
- 刘飞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pdf
- 初级经济法2016年.doc
- 制作法律咨询文书的流程与技巧.doc
- 办公楼物业合同的范本.doc
- 加强环保领域信息化建设推动环境保护事业发展.pdf
- 加盟武汉艺术人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轻松赚钱开宝马.pdf
- 劳动法(2016年执行版).doc
- 劳动法-2016年司法考试辅导用书面--.doc.doc
- DeepSeek培训课件入门宝典:第2册 开发实战篇 .pptx
- 全面认识全过程人民民主-2024春形势与政策课件.pptx
- 2024春形势与政策-全面认识全过程人民民主.pptx
- 2025年春季学期形势与政策第二讲-中国经济行稳致远讲稿.docx
- 2024春形势与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课件.pdf
- 2024春形势与政策-走好新时代科技自立自强之路课件 (2).pptx
- 2024春形势与政策-走好新时代科技自立自强之路课件.pptx
- 形势与政策学习指导教学-整套课件.pdf
- 2023年春季形势与政策讲稿第三讲-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pdf
- DeepSeek培训课件-清华大学-DeepSeek模型本地部署与应用构建.pptx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