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浅议行政诉讼中的调解制度.pdf

  1. 1、本文档共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浅议行政诉讼中的调解制度.pdf

Economic&TradeV01.6 UpdateSum.No.97Mar.2008 浅议行政诉讼中的调解制度 王粢(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山东青岛266100) 【摘要】 调解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部分,对于行政诉讼法中是否应当加入法院调解制度,长久以来都是 学界争论的焦点,笔者试图从行政法调解制度的历史原因、现状、未来展望进行分析,以其对我国行政诉讼调解制 度的立法做出一些参考和建议。 【关键词】行政诉讼调解非正常撤诉 调解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调解制度 从目前状况来看,行政诉讼法不适用调解制度已经导致现实 有悠久的历史.从秦汉到明、清、民国时期.都有着对调解制度大量 审判中存在诸多问题.特别是案件撤诉率居高不下。近年来,行政 的规定。我国现行的调解制度是四部分为主体的调解体系,主要 审判中普遍存在案件撤诉增多的现象,全国一审行政案件撤诉率 包括:人民调解、法院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 从未低于1/3,个别法院的撤诉率竞达到81.7%12],有学者为此专 随着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发展,在行政法领域出现了许多新的 门分析了此种现象出现的原因:①行政机关在原告起诉后,主动撤 情况,行政诉讼中是否可以设立调解制度,也成为人们关注的话 销或变更其原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此类案件多 题,笔者在此从行政法调解制度的历史原因、现状、未来展望进行 表现为行政机关j能严格依法行政,原告一旦起诉,行政机关才注 分析,以期对我国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立法提出一些参考和建议。 意到原具体行政}为确有错误.或者原告的行为虽有可罚性,但应 1 行政诉讼法不适用调解制度的历史原因 移交相应的职能{门处理,为避免承担诉讼的不利后果,行政机关 从调解制度的分类我们可以看到,法院在诉讼过程中的调解 主动撤销或变更口具体行政行为,原告故而申请撤诉;②原告屈服 并不包括行政调解。《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 于行政机关的压,而申请撤诉。原告起诉后,有时会面对行政机 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我国采用这一做法主要依据的是“公权不 关的施压、威胁等,于式的报复。原告顾虑今后仍在被告的行政管 可处分”理论。该理论认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权属国家公 理和监督范围之内,顾及今后的平安而申请撤诉;③原告经过法院 权,具体行政行为如何作出,法律、法规都已预先设定,行政机关或 的“协调”而撤诉。有些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特别是行政机 是被授权的组织不能自由处分,因此,在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不能 关可能败诉的案件时,受到多方压力,审判人员被授意在幕后做协 采取全部或部分放弃其行政职权的方式来促成与相对人的和 调工作,利用各种手段动员原告撤诉,原告为不招致更大不利只得 解…。 申请撤诉。应当说现实情况中存在的非正常撤诉的原因很多,但 ,” 应该说,“公权不可处分”的理论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是为我 相当一部分存在上述所说的问题,行政诉讼本身由于民告官的性 国行政诉讼顺利发展起到积极正面作用的,我国行政行为依照行 质便存在种种困难,加上这些潜规则的存在,我们更没有理由对此 政行为受法律拘束的程度为标准分为羁束行政行为和裁量行政行 持乐观态度。 为两种,羁束行政行为是指行政行为只能严格依法律、法规的明 笔者认为,在行政诉讼中不适用调解的理论,其实是将行政机 确、具体规定,没有选择余地而作出的行政行为。羁束行政行为受 关灵活执法与依法行政对立起来。反映其对行政执法活动复杂性 合法性约束。行政行为违反羁束规定,就构成违法行为,由于其根 的认识片面化、绝对化,在实践中益发凸显其不合理性。有人提出 本没有协商的余地而没有行政诉讼的调解的可能性,法律适用“公 行政机关如果有权在诉讼中与相对人达成调解,会存在违法的行 权不可处分”的理论很大程度上也是源于此。但是从历史上看,由 政行为逃避司法审查的问题,笔者认为,在行政诉讼中,诸如非正 于我国传统上是对于行政说一不二,这导致了在行政诉讼法制定 常撤诉中的第一种情况那样,行政机关之所以以暗地里改变业已 过程中想当然的认为没有与另一方行政相对人协商的空间。由

文档评论(0)

整理王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