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個人資料保護法簡述 - 台北榮民總醫院.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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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人格發展 時速170 七堵 后里 * * * * * * * * * * * * * * * * * 上校與工人成罪犯 網路上身 註記債務人 * * * * * * * * * * * * * * * * 2.8 當事人權利 程序13 得查詢或請求閱覽 請求製給複製本 10,14 請求補充或更正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 請求刪除 11 當事人 請求權§3 2.個人資料保護法簡述 ※外洩通知 12 * 一、當事人得行使之權利:§3 二、公務或非公務機關之義務 義務 例外 §10本 答覆查詢、提供閱覽 或製給複製本 §10但 (1)妨害國家安全、外交及軍 事機密、整體經濟利益或 其他國家重大利益。 (2)妨害公務機關執行法定職 務。 (3)妨害該蒐集機關或第三人 之重大利益。 §11Ⅰ維護個資之正確,並主 動或依請求更正或補充 × 2.個人資料保護法簡述 * 義務 例外 §11Ⅱ本 個資正確性有爭議之主動或依請求停止處理或利用 §11Ⅱ但 (1)因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 並註明其爭議 (2)經當事人書面同意 §11Ⅲ本 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之主動或依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 §11Ⅲ但 (1)因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 (2)經當事人書面同意 §11Ⅳ 違法蒐集、處理或利用之主動或依請求刪除、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 §11Ⅴ 可歸責於蒐集機關之事由而未為更正或補充之事後通知曾提供利用者 × 2.個人資料保護法簡述 * 三、行使權利之程序及救濟 義務 例外 §12 蒐集機關違法致個資被竊取、洩漏、竄改或其他侵害之查明及適當方式通知當事人 × 權利 程序 救濟 §10 §13Ⅰ 受理請求→15日內准駁決定→必要時延長,不得逾15日+原因書面通知 遭駁回拒絕或未於期間內決定者 提起民事訴訟 2.個人資料保護法簡述 §11 13Ⅱ 受理請求→30日內准駁決定→必要時延長,不得逾30日+原因書面通知 同上 * 2.9 損害賠償請求權 一、對非公務機關請求權依據─ §29(1) (一)要件:非公務機關違反本法規定,致個人資料遭 不法蒐集、處理、利用或其他侵害當事人權利者 (二)責任:負損害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無故意或過 失者,不在此限。【舉證責任倒置】 (三)非財產上之損害: (§29(2)準用28(2)、(5)) 1.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 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為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2.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2.個人資料保護法簡述 民事賠償 * 2.9 損害賠償請求權 (四) 賠償額度限制(§29(2)準用28(3)、(4)) (1)個人請求 每人每一事件500元? 2萬元計算 例外:證明損害額較高,不在此限 (2)責任限制 基於同一原因事實:合計最高總額 2億元 例外:所涉利益超過者,以該所涉利 益為限 2.個人資料保護法簡述 民事賠償 * 2.9 損害賠償請求權 二、時效─ §30 1、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 因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2、自損害發生時起,逾5年者,亦同。 三、其他法律之適用─ §31 公務機關:國家賠償法 非公務機關:民法 2.個人資料保護法簡述 民事賠償 * 2.10 團體訴訟 一、對象─§32 公益團體 財團法人 1登記財產總額達新臺幣1千 萬元。 2保護個人資料事項於其章 程所定目的範圍內。 3許可設立3年以上。 社團法人 1社員人數達一百人。 2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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