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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站式服务报检及更改流程》.doc
“一站式”服务报检及更改流程
一、出境货物流程
1、“非自检”批流程:
“检企通”企业按原流程操作;非“检企通”企业申报收到受理报检回执1个工作日后,可到有关网站(见备注,下同)查询流程和单证领取时间,在检验检疫承诺办结时间后凭受理报检回执到检务窗口领取有关单证。报检档案由企业自行保管。
2、“自检”批(现场检验检疫)流程:
企业申报后与施检部门联系有关检验检疫事宜并在有关网站查询流程和单证领取时间,报检资料由检验员在下厂检验检疫时取回,“检企通”企业在检验检疫承诺办结时间后自助打印凭条;非“检企通”企业,在承诺办结时间后凭受理报检回执到检务窗口领取有关单证。报检档案由检务处保管。
3、特殊货物(如出国人员随身携带的宠物以及尸体棺柩等)的检验检疫签证工作、企业注册登记备案和其他的行政许可事项,仍按现有流程操作。
二、入境货物流程
1、在杭州报关的入境货物,有检疫要求的,检务部门受理后,根据施检部门的意见,出具入境货物通关单;无检疫要求的,受理报检后,检务部门当场出具入境货物通关单,并及时将报检资料送施检部门。
2、异地施检报按原流程办理。
三、更改流程
企业申请更改需先在网上申报(“检企通”企业可在企业端网上申报,非“检企通”企业需到我局自助服务台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后带上更改申请资料到检务窗口申请更改,由检务处与施检部门联系后办理。
“非自检”批更改,一般由检务处直接办理。
四、企业自行保管档案按《企业保管单证档案暂行规定
》(见附件1)要求保管。
备注:流程查询地址
“检企通”企业:在检企通内查询
非“检企通”企业:14/JQT/elogin.jsp
(用户名是报检注册号,默认密码与用户名一致)
?
附件1:《企业保管单证档案暂行规定》
附件2:企业/代理报检单位保管单证档案备案书
附件1:
企业保管单证档案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企业保管单证档案的管理,加快检验检疫业务流程,简化报检手续,提高签证、放行速度,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所有“非自检”批单证档案由企业自行保管(其中代理报检单位报检的单证档案由该代理报检单位保管)。保管期限为两年。
第三条 企业、代理报检单位(以下简称报检企业)自行保管单证档案应作如下承诺并提交《企业保管单证档案备案书》:
1.遵守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和报检及单证档案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检验检疫机构对企业单证档案的监督管理;
2.保证单证档案和电子申报数据一致,并对因二者不一致所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贸易方式为加工贸易的报检批,如来料或进料货值超过货物总值50%的,需在“特殊要求”栏内注明具体比例(进料或来料货值/货物总值X 100%),如未输入的,则默认为不到50%。
4.按时交纳检验检疫费。
5.设专人负责保管单证档案,配备必要的档案柜和库房,做好档案保管工作,并对因单证档案保管不善引起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 检验检疫机构对报检企业单证保管及检验检疫费缴纳情况定期进行检查,企业应配合检验检疫机构作好检查工作。
第五条 包装性能单和面料测试单的核销,由报检企业根据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自行完成。报检企业在电子报检时应输入包装性能合格单编号;核销时应在包装性能合格单和面料测试单核销栏里注明报检号和核销数量,核销完的包装性能合格单或面料测试单附在最后一份报检资料里备查。
第六条 报检企业应在检验检疫机构已完成签证3天内将单证档案归档,并做到单证档案存放有序,完整无损。
第七条 报检企业的负责人应定期对其保管的单证档案进行检查。发现单证档案毁损、缺失等问题时应及时向检验检疫机构检务部门报告。
第八条 报检企业向检验检疫机构提出更改或补证申请时,应同时提供相应的单证档案,完成更改后,报检企业收回原档案并作好调档记录。
第九条 报检企业有以下违规情节之一,经检验检疫机构工作人员指出后,仍不整改的,检验检疫机构将其记录诚信管理系统并予以公布:
1.单证档案未及时归档或管理混乱的;
2.档案不完整或有严重损毁的;
3.档案管理柜被挪作他用或存放档案的库房有安全隐患的;
4.发送无效电子报检数据后不及时申请撤消的;
5.单证差错率高,更改率达到5%以上的;
6.不及时缴纳检验费的;
7.其他违反单证档案规定的。
第十条 本规定由杭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2:
企业/代理报检单位保管单证档案备案书
编号:
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 法人代表 报检员 档案保管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企业备案号 是否为电子监管企业 □ 年出口货值 是否为绿色通道企业 □ 年报检批次 批 本企业自愿申请保管单证档案,并郑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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