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税务行政复议文书格式
税务行政复议文书格式
税务行政复议文书格式之一
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登记表
编号:
申请人 姓名 电话 住址 邮政编码 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 机关名称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具体行政行为 复议请求与事实理由 备注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申请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复议专用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口头申请复议查询联
编号:
________(申请人)不服______(被申请人)__年__月__日做出的_____________(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于__年__月__日提出了口头复议申请。
注:此联由申请人保存,以备查询。
税务行政复议文书格式之二
不予受理决定书
税复不受字( )第 号
申请人:姓名__年龄__性别__住址__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名称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__年__月__日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本机关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和第____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
(如申请人是在征税问题上同税务机关发生争议,写明:不服本决定,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专用章或者行政复议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税务行政复议文书格式之三
受理复议通知书
税复受字( )第 号
(申请人):
你(你单位)不服(被申请人)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申请收悉。经审查,决定自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予以受理。
行政复议专用章或者行政复议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税务行政复议文书格式之四
行政复议告知书
税复告字( )第 号
(申请人):
你(你单位)____年____月____日对(被申请人)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应当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接到本告知书后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自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至收到本告知书之日止的时间,不计入法定申请期限)。
特此告知。
行政复议专用章或者行政复议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税务行政复议文书格式之五
责令受理通知书
税复责受字( )第 号
(被责令受理的机关):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你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你机关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做出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该复议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应当予以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请你机关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受理该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通知。
行政复议专用章或者行政复议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抄送:(申请人)
税务行政复议文书格式之六
责令履行通知书
税复责履字( )第 号
(被责令履行的机关):
(申请人)不服你机关(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一案,本机关已做出行政复议决定(__税复决字(__)第__号),并于__年__月__日送达你机关,你机关至今仍未履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请你机关于__年__月__日履行该行政复议决定,并将履行结果书面报告本机关。
特此通知。
行政复议专用章或者行政复议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抄送:(申请人)
税务行政复议文书格式之七
提出答复通知书
税复提答字( )第 号
(被申请人):
(申请人)不服你机关(税务具体行政行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登记表复印件)发送你机关,请你机关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登记表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对该行政复议申请提出书面答辩,并提交当初做出该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