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犯罪数额标准--绝对经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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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条第一款:放火、决水、爆炸、投毒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一)重大损失50000元; 依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关于执行刑法若干问题具体意见》浙法刑(1999)1号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刑二庭《关于执行刑法若干问题具体意见》(三)浙法刑(2000)3号 省二院一厅《关于办理失火犯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犯罪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公发(2001)9号; 第115条第二款:失火罪 : 过失引起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2、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4、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5、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的; 2、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以上的; 3、造成三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4、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十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二十公顷以上的; 5、其他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情形。 依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浙江省公安厅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浙公通字〔2009〕87号) 第119条第一款 破坏电力设备罪?? 造成严重后果: (一)造成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或者十人以上轻伤的; (二)造成一万以上用户电力供应中断六小时以上,致使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 (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其他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后果的。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7〕15号) 第119条第二款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 一般情节,造成严重后果的: (一)造成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或者十人以上轻伤的; (二)造成一万以上用户电力供应中断六小时以上,致使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 (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其他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后果的。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7〕15号) 第124条: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 构罪情节:采用截断通信线路、损毁通信设备或者删除、修改、增加电信网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增加电信网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等手段,故意破坏正在使用的公用电信设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造成火警、匪警、医疗急救、交通事故报警、救灾、抢险、防汛等通信中断或者严重障碍,并因此贻误救助、救治、救灾、抢险等,致使人员死亡一人、重伤三人以上或者造成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 (二)造成二千以上不满一万用户通信中断一小时以上,或者一万以上用户通信中断不满一小时的; (三)在一个本地网范围内,网间通信全阻、关口局至某一局向全部中断或网间某一业务全部中断不满二小时或者直接影响范围不满五万(用户X小时)的; (四)造成网间通信严重障碍,一日内累计二小时以上不满十二小时的; (五)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 严重后果: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造成火警、匪警、医疗急救、交通事故报警、救灾、抢险、防汛等通信中断或者严重障碍,并因此贻误求助、救治、救灾、抢险等,致使人员死亡二人以上、重伤六人以上或者造成财产损失六十万元以上的; (二)造成一成以上用户通信中断一小时以上的; (三)在一个本地网范围内,网间通信全阻、关口局至某一局向全部中断或网间某一业务全部中断二小时以上或者直接影响范围五万(用户X小时)以上的; (四)造成网间通信严重障碍,一日内累计十二小时以上的; (五)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21号 第125条第一款: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定罪情节: 1、军用子弹10发、非军用子弹100发、气枪铅弹500发; 2、军用枪支或火药动力非军用枪支1支、其他非军用枪支2支; 3、手榴弹1枚或爆炸装置; 4、炸药、发射药、黑火药1千克,烟火药3千克,雷管30枚或者导火索、导爆索30米; 5、具有生产、销售、使用爆炸物品资格的单位不按规定品种制造或超过限额买卖炸药、发射药、黑火药10千克,烟火药30千克,雷管300枚或者导火索、导爆索300米; 6、多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弹药、爆炸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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