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全国法律硕士联考刑法学部分真题及解析.doc

2002年全国法律硕士联考刑法学部分真题及解析.doc

  1. 1、本文档共2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2002年全国法律硕士联考刑法学部分真题及解析.doc

2002年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专业基础课试题 刑法学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我国刑法关于刑法溯及力问题采取的原则是( )。 A.从新原则  B.从旧原则C.从新兼从轻原则D.从旧兼从轻原则 【答案】D 【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我国刑法溯及力原则。《刑法》第1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根据这一规定,我国刑法关于溯及力问题所采用的原则是从旧兼从轻原则,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2.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犯罪是指危害社会的、依法应当受到刑罚的处罚的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 A.不认为是犯罪       B.也应当以犯罪论处 C.可以认定为犯罪也可以不认为是犯罪D.可以判处刑罚也可以免予刑罚处罚 【答案】A 【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刑法第13条“但书”规定的含义。《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刑法第13条,是关于犯罪概念的规定,其中“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但书”的规定,是对犯罪的定量要求。“但书”明确规定符合犯罪定性描述的行为,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从而将虽然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排除出犯罪的范围。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考生注意】刑法第13条“但书”中“不认为是犯罪”的含义,就是不是犯罪,不构成犯罪,不是免除处罚。符合“但书”规定的行为根本就不是犯罪,因而也谈不上刑罚处罚的问题,这是初学刑法学的人常常混淆的问题。 .建立我国刑法分则体系的重要根据是(  )。 A.犯罪对象  B.犯罪的同类客体   C.犯罪的一般客体  D.犯罪的直接客体 【答案】B 【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刑法分则犯罪分类的依据。在刑法分则的体系中,犯罪分类是最重要的内容。我国刑法分则将犯罪分为10类,其主要的分类依据标准就是犯罪的同类客体。依据同类客体对犯罪进行分类是我国刑法分则体系确立的基础,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4.犯罪未遂中的“犯罪未得逞”是指( )。 A.犯罪结果没有发生     B.犯罪行为没有实施完毕 C.犯罪目的没有达到 D.行为没有具备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 【答案】D 【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区分标准。所谓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区分标准,其实就是犯罪既遂的标准。我国刑法理论通说认为,判断犯罪既遂标准是构成要件说,即犯罪实行行为是否符合特定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凡符合特定犯罪构成全部要件的,即为既遂,否则即为犯罪未遂、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等犯罪未完成形态,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5.甲误以失效的农药投毒杀乙,未发生乙死亡的结果。甲的认识错误属于( )。 A.法律的认识错误            B.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 C.犯罪手段的认识错误D.行为差误 【答案】C 【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犯罪手段认识错误的含义。认识错误,分为法律错误和事实错误两类。法律错误,是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有错误认识。在法律错误的情况下,行为人只是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有不正确的认识,但对自己行为及行为所涉及到的事实情况都没有错误认识。事实错误,是行为人对自己行为及行为所涉及到的事实情况有错误认识。事实错误,可以分为目标错误、手段错误、因果关系错误等。从本题所给出的案情看,甲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没有错误认识,对行为对象乙也没有错误认识,对自己的投毒行为可能致乙死亡的因果关系也没有错误认识,所以,本题的ACD选项都是错误的,甲的认识错误在于对其所采用的手段有认识错误,这属于手段认识错误,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6.某甲贩运假烟,驾车路过一检查站时,被工商部门拦住检查,检查人员朱某正登车检查时,甲突在发动汽车夺路而逃,朱抓住汽车把手不放,甲为摆脱朱某,在疾驶后突然急刹车,朱某被摔在地,头部着地死亡。甲对朱某死亡的心理态度是( )。 A.直接故意B.间接故意 C.过于自信的过失    D.疏忽大意的过失 【答案】B 【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间接故意的含义及其与其他罪过形式

文档评论(0)

xx88606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