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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交通工程安全培训班.ppt
青岛市交通工程安全生产教育 培 训 班 青岛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主要内容 一、青岛市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安全施工管理标准化工作”实施意见 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全市交通建设工程交工验收前的安全生产评价工作的通知 三、关于启用青岛市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的通知 一、青岛市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安全施工管理标准化工作”实施意见 青岛市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管理标准化工作”管理标准 一、总则 1、为提高我市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根据交通行业发展的需要,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青岛行政区域内在建公路工程、水运工程的施工现场管理,不适用于抢险救灾工程和农民自修道路和码头的施工现场管理。 一、青岛市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安全施工管理标准化工作”实施意见 3、本标准是指导全市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的基本管理标准,也是考核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的标准。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除应遵循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交通运输部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有关技术要求应执行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一、青岛市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安全施工管理标准化工作”实施意见 二、安全生产 (一)安全管理 1、目标责任 (1)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安全目标责任分解到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和安全目标责任分解网络图制作板面上墙,板面尺寸:高0.8米,宽0.6米。 (2)施工单位应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施工单位内部经济承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指标,并有明确的奖罚措施,确保本单位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一、青岛市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安全施工管理标准化工作”实施意见 (3)施工现场应配备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列为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并制作板面悬挂在操作岗位处,板面尺寸:高0.8米,宽0.6米。(4)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公路、水运工程总造价在5000万元以下的不少于1人;总造价在5000万-1亿元的不少于2人;总造价在1亿元以上的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道路、桥梁、水运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工程项目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以上规定的配置标准上增配。 一、青岛市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安全施工管理标准化工作”实施意见 (5)建设单位应为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及时提供地下管线和相邻交通建设工程图、构筑物等有关资料;开工前,及时足额支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施工现场有多个施工单位的,应当有效协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下强行施工。 (6)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7)其他 一、青岛市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安全施工管理标准化工作”实施意见 2、专项施工方案 (1)对①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的土方、石方开挖;②滑坡和高边坡处理;③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④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⑤隧道工程中不良地质隧道、高瓦斯隧道、水底海底隧道等;⑥水上工程中的打桩船作业、施工船作业、外海孤岛作业、边通航边施工作业等;⑦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接、混凝土浇注、爆破工程等;⑧爆破工程; 一、青岛市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安全施工管理标准化工作”实施意见 ⑨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桥梁、码头的加固与拆除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单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必要的计算书,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实施。 (2)必要时,施工单位对前款所列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必须组织由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关执业资格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施工单位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按照方案组织实施。 一、青岛市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安全施工管理标准化工作”实施意见 (3)施工、监理单位应建立检查、验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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