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法重要知识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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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论 一、考情分析: 本章内容在考试中多以常规客观题形式考核,分值10-15分。 题型 2010 2009 2008 单选题 3题3分 2题2分 4题4分 多选题 4题8分 5题10分 4题8分 判断题 2题2分 1题1分 2题2分 合 计 9题13分 8题13分 10题14分 章节 (按新教材章节分布) 2010年教材 2011年教材 位 置 内 容 位 置 内 容 第一章 P22页倒数第1行 2009年6月1日 P22页倒数第1行 2008年7月31日   要素   概念   种类 主体(权利主体或义务主体) 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1)公民(自然人);个人包括个体户、农户和合伙人   (2)机构和组织(法人)   (3)国家   (4)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 客体(权利客体或义务客体)  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1)物,包括自然物、人造物、货币及有价证券   不包括:阳光、空气、自然灾害等   (2)非物质财富(精神产品、精神财富),包括知识产品和道德产品:第一,知识产品(智力成果):包括著作、发现、发明、设计等,知识产品本身没有实物形态,但通常有物质载体,如证书、书籍、录像、录音等;第二,道德产品:包括荣誉称号、嘉奖表彰、体育比赛的名次等   (3)行为,如生产经营行为、经营管理行为等   (4)人身,包括人体的部分和整体 内容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权利,如继承权等   (2)义务,如纳税等 序号   形式   制定机关   举例   备注 1   宪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2 法律 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在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也有权对其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 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3 法规 行政法规   国务院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其地位次于宪法和法律,但高于地方性法规 4 地方性法规 1、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 2、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 3、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 4、某些经济特区市的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 1、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 2、上海市促进就业若干规定 是地方司法依据之一 5 自治法规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 1、西藏自治区立法条例 2、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自治条例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作为民族自治地方的司法依据 6 特别行政区的法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特别行政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7 行政规章 部门(部委)规章 国务院所属部委 1、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行政规章在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仅起参照作用 政府规章 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2、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 3、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 4、某些经济特区市的人民政府 1、上海市旅馆业管理办法 2、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 8 国际条约 国家之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克兰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1、国际条约不属于国内法的范畴; 2、我国签订和加入的国际条约与国内法具有同样的拘束力; 3、国际条约也是我国法的形式之一。 序号 途径 适用范围 适用对象 选择方式 1 仲裁 适用横向关系经济纠纷的解决方式 平等民事主体的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 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或者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辖权,这在法律上称为或裁或审原则 2 民事诉讼 3 行政复议 适用纵向关系经济纠纷的解决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不平等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经济纠纷 (1)有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再起诉 (2)有的则只能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3)还有的则只能通过行政复议的方式解决,由行政机关对纠纷作出最终裁决 4 行政诉讼 区 别 仲 裁 行政复议 诉 讼 管辖权 不实行级别、地域 — 级别、地域(特殊、专属) 审理形式 开庭 、不公开 不开庭 开庭、 公开 判决 一裁终局 一级复议 二审终审 生效时间 作出之日 送达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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