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消防产品质量监督课件.ppt

  1. 1、本文档共4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消防产品质量监督课件.ppt

消防产品质量监督 2011年3月15日 消防产品质量监督 一、消防产品界定 二、产品质量要求及市场准入制度 三、消防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四、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五、行政处罚 一、消防产品范围的界定 定义(定性) 目录(列举) 甑别(目录外产品) 消防产品界定 1、定义。消防产品是指专门用于火灾预防、灭火救援和火灾防护、避难、逃生的产品(《消防法》第73条)。 消防产品目录 消防车 消防摩托车 抢险救援器材 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 消防通讯设备 消防枪炮 消防水带 灭火剂 火灾报警设备 火灾防护材料 灭火器 消防供水设备 喷水灭火设备 泡沫灭火设备 气体灭火设备 干粉灭火设备 消防防烟排烟设备 建筑耐火构件产品 阻火抑爆产品 消防照明疏散指示产品 消防逃生器材 二、产品质量要求及市场准入制度 消防产品质量要求 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消防产品质量要求 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 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企业标准,且应当符合消防产品通用安全要求 。 消防产品质量要求 依据: 1、《消防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2、《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3、《标准化法》第六条: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 4、 《消防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 消防产品质量要求 提示点: 1、已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部局将在《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上公布目录,并及时更新。 2、企业的产品标准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企业标准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并符合消防产品通用消防安全要求。备案后的企业标准,部局将在《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上公布目录,并及时更新。新产品按照企业标准进行检验。 3、进口的消防产品,应当符合我国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我国尚未制定对应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并经备案。 消防产品市场准入 (一)市场准入模式及对象 1、强制性产品认证。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内的消防产品。 2、技术鉴定。新研制的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 3、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消防车、消防摩托车。 4、检验合格。所有的消防产品。 强制性产品认证概念 认证:是指由认证机构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的合格评定活动(《认证认可条例》第2条)。认证是自愿的。 强制性产品认证: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国家规定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的,应当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认证认可条例》第28条)。国家对必须经过认证的产品,统一产品目录,统一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标志,统一收费标准。列入目录的产品,必须经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认证机构进行认证,是强制性的。 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 国家质监总局、认监委会同公安部制定并公布目录。国家认监委制定并公布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 第一批目录(4类12种):包括消防车、火灾报警设备(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设备、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防水带(有衬里消防水带、消防湿水带)和喷水灭火设备(洒水喷头、湿式报警阀、水流指示器、消防用压力开关)。 第二批目录增至7大类31种消防产品。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主体 国家认监委经评审并征求公安部消防局意见后,指定从事消防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机构以及与认证有关的检查机构、实验室,并向社会公布。 认证机构:1家。 检查机构:暂无。 实验室:4家。天津(耐火构件和固定灭火系统)、上海(部队装备)、沈阳(电子产品)、四川(建筑材料)。 强制性产品认证流程 提出认证申请; 型式试验; 工厂条件检查; 颁发证书(期限5年)并公布信息; 证后监督。 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 CCC认证标志 消防产品CCC认证标志 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续) 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标志说明 上图为: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CNCA)国家实验室计量认证标志 上图为: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CNCA)实验室国家级质检中心资质授权标志 检验报告标志说明(续) 上图为:实验室国家认可标志 上图右为:中国合格评定国

文档评论(0)

rewfdgd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