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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业营改增情况调查.ppt
现代物流业营改增情况调查 调查对象:现代物流业营改增具体情况 调查小组:会计13班第6组 调查对象:现代物流业营改增情况 调查方式:网上调查 调查目的:熟悉了解物流业营改增的情况,及营改增给该行业的影响。 调查组织实施计划 : 2013-11-15——2013-11-17 马潇潇与王昔 查找调查物流业营改增的利与弊。 胡桐树与贯江山 查找调查物流业以前营业税税的情况与营改增后的 情况。 2013-11-18 胡晓芳与陈彩霞 整理、综合资料与制作ppt 2013-11-19 开会讨论与总结 一、现代物流业营改增的背景。 二、现代物流业营改增的情况。 三、现代物流业营改增后的利与弊。 一、现代物流业营改增的背景 物流企业营业税的现状 1、物流企业税负过重 我国现行的物流业的税收政策是: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和装卸搬运归入:运输业税目,税率为3%;仓储业归入服务业税目,税率为5%;兼营不同应税项目,应分别核算,否则从高适用税率。这些税目看上去并不高,但是要把他放在物流行业上看就会有不同的结果。 物流属于微利行业,毛利只有4%~5%,税后利润只有1%~2%,显然3%、5%的二档营业税率相对较高。仓储行业由于其利润低、税率高而表现得尤为突出。 2、各环节税率不统一 按现行政策规定,运输、装卸、搬运等交通运输业的营业税率是3%,仓储、配送、代理等仓储业的营业税率是5%.现代物流业务是综合性的整体服务,一项物流业务往往涉及多个不同的物流服务项目,不同的服务项目界限不明,存在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情况,难以明确划分不同的税目税率。 3、没有统一的物流专用发票 目前,在我国没有统一的物流发票,存在公路运输业、公路装卸搬运、水路运输业、水路运输服务业、联运行业货运、租赁业、服务业等不同种类多行业发票。一些发票使用量和规模较大的企业,甚至还可以由企业自行设计,经税务机关审批后印制。这样不利于物流税收的统一与监管,不利于实施针对物流企业的专项税收政策,同时也不利于以一体化为方向的物流企业的发展。 4、物流业务营业税目界定不明确 我国的营业税条例按照不同行业设计了不同的税目,以此设计高低不等的比例税率。看似税负合理且计算简便,但物流企业结算的收入如果分开核算,分别取得的收入的话,就不能统一开具发票收取价款。这对一项业务既含有运输业务又含有仓储业务和其他业务的企业来说,其经营活动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物流企业营业税的现状 二、现代物流业营改增后的情况 税率变化 1、税率发生变化 试点前 试点后 原营业税纳税人 3%,5% 试点一般纳税人 -交通运输业 11% -研发和技术服务 6% -信息技术服务 6% -文化创意服务 6% -物流辅助服务 6%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17% -鉴证咨询 6% 试点前 试点后 原营业税纳税人 3%,5% 试点小规模纳税人 3% 原营业税差额征税的制度得到最大程度的保留,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总体降低。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一)一般计税方法 1、定义: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 抵扣。 2、适用范围:一般纳税人 (二)简易计税方法 1、定义: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 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2、适用范围 (1)小规模纳税人 (2)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特定应税服务(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 易计税方法计税,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原营业税计税方式=销售额*适用税率 2、计税方式的变化 1、计税销售额的计算 营改增之后,对于试点应税服务企业会计核算制度改变,收入由由价内 税形式调整为价外税形式 含税销售额=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 1)一般纳税人 计税销售额=(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 人的含税价款)÷(1+对应征税应税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2)小规模纳税人 计税销售额=(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 人的含税价款)÷(1+征收率) 原先营业税计税销售额= (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含税价款) 以100元运费为例,原先不论何种性质的企业营业税计税销售额均为100元,而营改增后如果企业时一般规模纳税人计税销售额=100/1.11=90.09元,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计税销售额=100/1.03=97.08元 3、计税销售额发生变化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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