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讲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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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辅导第一品牌:情缘吧站,助君成功 统帅何须言兵马,胸中自由百万兵 咨询电话:01082387776 第十讲 法律常识 第一章 法理学 一、规范性法律文件 宪法 宪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经由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的,综合性地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 生活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法的效力的一种法。 制定主体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修改 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一 效力 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 相抵触。 法律 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补充、废止的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全国 (1)全国人大制定“基本法律”。(2)全国人大有权制定和修改非基本 人大 法律。 (1)制定和修改非基本法律。(2)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补充和 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全国人大制定法律的补充和修改受到一定 立法权限 全国 的限制:第一,只能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进行补充和修改。第二, 人大 这种补充和修改必须限于“部分”的范围内,即在原有法律的基础 常委会 上增加部分内容,或者对原有法律的内容进行部分改变。第三,这 种补充和修改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国家主权的事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 专属立 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 法权 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民事基本制度;基本经济 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诉讼和仲裁制度; 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立法法》第8 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 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 授权立法 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 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效力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 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国家行政机关体系中最高的规范性文件。 制定主体 国务院 (1)一般行政的授权立法,是为执行法律,对某些行政管理事项作出规定, 一般在有关法律中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国务院制定实施细则等;(2 )行政的 职权立法,即对《宪法》第89 条规定的国务院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国务院可 以直接制定行政法规。(3 )特别授权立法,需制定法律予以规范的上述10 个 事项范围 事项中,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还可以通过特别的授权决定,在某一尚未有法 律规范的事项上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条件成熟后再行国家立法;但有关 犯罪与刑罚、剥夺公民政治权利和限制人身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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