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非政府组织发展、公众参和和制度建设 - 中国.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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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公众参与回顾与展望 贾峰 环境保护部宣教中心 2008年12月30日 中国环境公众参与回顾与展望 中国环保35年与改革开放30年 信息公开与知情权 公共政策制定与表达权 NGO发展与结社权 公众环境权益维护与监督权 未来展望 中国环保35年与改革开放30年 与改革开放同步 环境立法和制度建设 环境执法与机构建设 环境宣教与意识提高 环境维权与公众参与 信息公开与知情权 环境信息公开立法幻灯片 8 环境状况公报 空气质量周报 空气质量日报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政府环境信息公开 企业环境信息公开(CSR) 公共政策制定与表达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00年)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2001年)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2001年) 《环境保护法规制定程序办法》(2005) 《环境保护法规制定程序办法》 第十条:起草环境保护法规,应当广泛收集资料,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召开讨论会、专家论证会、部门协调会、企业代表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第十三条:环境保护法规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可以公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影响贸易和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对外通报程序,公布征求意见稿环境保护法规的征求意见稿,可以在《中国环境报》和总局网站等媒体公布。 第十八条:在审查过程中,法规司认为环境保护法规草案送审稿涉及的法律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法规司可以组织实地调查,并可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取意见。   环境保护法规草案送审稿创设行政许可事项,或者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有关机关、组织或者公民对其有重大意见分歧的,法规司和负责起草工作的司(办、局)可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也可以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 NGO发展与结社权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1978) 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1992,2003) 中华环保联合会(2005) 自然之友(1993) 重庆市绿色志愿者联合会 (1995) 徐州绿色之家(1999) 北京地球村环境文化中心(1996) 世界自然基金会(1961,1980,1996,2007) NGO发展与结社权 总体状况: 截至2007年底,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已经超过38.69万个,其中社会团体21.16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7.39万个,基金会1340个。目前,仍以每年10%-15%的速度在发展。吸纳社会各类就业人员456.9万,固定资产总规模约682亿元人民币,总收入约1343.6亿元人民币。 (中国民政部副部长姜力19日“中国社会组织论坛(2008)” ,新华网北京12月19日电 ) 环保NGO总体状况:截止到2008年10月,全国共有环保民间组织3539家(含港、澳、台地区250家)其中,由政府发起成立的环保民间组织1309家,学校环保社团1382家,草根环保民间组织508家,国际环保组织驻中国机构90家。 注册机构:民政、工商、校方、游离 (《中国环保NGO蓝皮书》,中华环保联合会,2008) NGO发展与结社权 人员:28.9%的环保民间组织没有专职人员;46.5%的环保民间组织其专职人员在1~5人之间; 资金来源:政府、会员费、会员或社会捐款,其中近26.0%的组织有固定的资金来源 工作领域:宣传教育、野生动物、海洋、湿地、森林、草原、河流、沙漠化防治、电子垃圾回收、节能减排、气候变化等 组织治理:章程(90%)、理事会(70.2%)、年度报告(70.7%)、绩效评估(70.4%)、民主管理 (《中国环保NGO蓝皮书》,中华环保联合会,2008) NGO发展与结社权 长江禁伐天然林 藏羚羊保护 圆明园防渗工程环评听证 环境公益诉讼 绿色年度人物评选 节能20%公民行动 少开一天车 NGO发展与结社权 走出婴儿期 注册与引导 从精英管理到专业管理 资金的稳定性 活动的深入和专业化 活动的传承性 信息公开及信用危机 公众环境权益维护与监督权 公民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有权监督、检举和控告。(《环境保护法(试行)》第七条,1979)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环境保护法》第六条,1989 ) 环保举报热线(12369) 群众来信来访 环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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