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工伤保险论文
我国工伤保险改革亮点及现存问题
【摘要】中国是一个工伤事故发生频繁,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国家,亟待建立一个适合国情的科学有效的工伤保险制度,本文结合我国工伤保险的发展状况,总结了近几年来我国工伤保险改革的一些亮点,并通过日本的工伤保险制度于中国进行比较,找出中国工伤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结合中国国情提出了一些改进对策。
【关键词】工伤保险制度 工伤事故 改革亮点
一、工伤保险的概念
工伤保险又名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人员及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该制度具有强制性、社会性、互济性福利性的特征。
二、工伤保险的发展
中国政府历来重视职工基本权益的保障,建国伊始在恢复经济建设的同时 正式开始了全国统一的工伤保险制度的创建工作,在20世纪最后的几十年内中国建立起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工伤保险体系,在维护劳动者应有的劳动权益、保持社会公平和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进入21世纪中国建设和完善工伤保险制度的进程不断加快,2003 年4月27日国务院公布了《工伤保险条例》(该条例已于2004年1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施行),至此中国已形成了一个以《劳动法》为龙头、以《工伤保险条例》为核心的工伤保险法律体系,并与《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共同构筑起了维护职业安全和保障伤残者权益的两道屏障。
“十一五”是《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实施后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全面建立和完善的重要历史时期,各项制度不断完善,各项工作不断探索实践,工伤保险事业取得了长足进展。截至2010 年10 月,全国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938 万人,比2005 年底净增7460万人,提前超额完成“十一五”末期参保人数达到1.4 亿人的参保目。
三、我国工伤保险改革亮点
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后的新版《工伤保险条例》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与2004年起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相比,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延伸和细化了对弱势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扩大了工伤认定的范围。以下总结为六个方面的亮点:
工伤保险适用范围扩大。
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企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修改前的《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修改后的《条例》进一步扩大了工伤保险制度覆盖的职业人群,有利于发挥社会保险的大数法则优势,有利于保障职业人群的工伤保险权益。
工伤保险认定范围扩大
修改后的《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修改后的《条例》将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范围,由原来的机动车事故扩大到机动车、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故和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和火车事故伤害,这样规定有利于提示和引导职工群众注意上下班途中的交通安全。
工伤认定程序有所简化
修改后的《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同时明确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时限,取消行政复议前置程序。修改后《条例》取消了工伤认定争议中的行政复议前置程序和时间,缩短了争议处理的程序和时间,如果企业和个人在接到工伤认定书后不服,无需再向劳动部门申请复议。可直接走司法程序起诉至法院。如此一来,有利于保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4.工伤保险待遇大幅度提高
修改后的《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级别1-3个月职工本人工资。修改前的《条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修改后的《条例》将因工伤死亡职工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从原来的48-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提高至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发放,比原来的标准增加了2倍多,大幅度提高了工伤职工及其供养亲属的待遇保障水平。
5.增加了基金支出项目
修改后的《条例》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修改前的《条例》规定为: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