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吉恒采石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贞丰县吉恒采石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1. 1、本文档共7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贞丰县吉恒采石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编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 批 本)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贵州绿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贞丰县吉恒采石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技术审查会专家评审意见 序号 专家意见 修改内容 第一条 编写依据《环境保护法》应采用必威体育精装版现行本 已修改,见报告P4。 第二条 核实项目立项依据 已核实。 第三条 核实项目环境保护目标磨石函村的方位距离。补充北盘江水环境保护目标。 已核实及论述,见报告P19。 第四条 明确是否采用切割开采工序,进行相应的废水环境影响分析和污染防治措施。 已明确,见报告P25。 第五条 补充声环境达标排放分析 已补充,见报告P36,P37。 第六条 进一步细化生态环境影响分析,重点进行生态破坏、水土流失分析和细化生态保护对策。 已进一步分析,见报告P30,P31,P39,P40。 第七条 完善审批登记表中的主要生态破坏控制指标。 已完善,见附表。 修改单位:贵州绿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4-12-16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道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项目区北侧现状图 项目区西侧现状图 项目区南侧现状图 项目区东侧现状图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贞丰县吉恒采石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贞丰县吉祥石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李作向 联系人 将工 通讯地址 北盘江查尔岩村 联系电话 传真 ----- 邮政编码 建设地点 北盘江查尔岩村 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土砂石开采业(B101) (平方米) 9639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1500 总投资 (万元) 5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12.4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2.48%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3年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背景 随着贞丰县经济的发展和 “十二五”规划的实施,以交通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的加快和小城镇建设的发展,需要大量的建筑石料。顺应市场发展的需要,贞丰县吉恒采石厂建设项目已于2013年10月23日取得贞丰县国土资源局采矿许可证(证号:C5223252011087130117286),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规模8万吨/年,露天开采,矿区占地面积963900m2,总投资500万元,属于私营独资企业。但是,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一直未进行,受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本项目仍需开展环评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贞丰县环境保护局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要求,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贞丰县吉祥石业有限公司委托贵州绿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评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开展了详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工作,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特征,按照环评技术规范及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的要求,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已建成,响应政府号召,仍需开展环评工作。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发布并实施)(2015年1月1日起实施2014年修订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2000年4月)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12月) (7)《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年8月)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 (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5年1月

文档评论(0)

jiqinyu2015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