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必备安全知识--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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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必备安全知识--12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应掌握的重点内容 1、了解《建筑法》颁布和和实施的时间。《建筑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建筑市场和建筑施工管理的法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1997年11月1日通过,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2、了解和掌握《建筑法》制定的目的、适用的范围。 3、重点掌握《建筑法》第五章(《建筑安全管理》),搞清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安全管理责任,以及总、分包单位之间的安全管理关系。 4、了解违背《建筑法》的后果及处罚。《建筑法》第七章。 二、《建筑法》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条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第三条 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第四条 国家扶持建筑业的发展,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房屋建筑设计水平,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   第五条 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筑活动。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第五章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十六条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三十七条 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第三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第四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一)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二)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三)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四)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并依法接受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四十五条 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四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四十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四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第四十九条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第五十条 房屋拆除应当由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建筑施工单位承包,由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对安全负责。   第五十一条 施工中发生事故时,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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