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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出炉职工福利标准
贵州出炉职工福利标准
贵州省职工福利标准出炉
贵州省总工会新闻发言人、宣教部部长赵福中在新闻通气会上向媒体介绍了贵州“职工福利”发放标准:春节人均不超过500元,其他法定节日人均不超过200元;会员生日可享受不超过300元慰问品;慰问形式原则上以实物发放给全体会员……
当天,《贵州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试行)》发布,明确了可由工会经费支出为职工发放的集体福利项目。贵州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杨兴举表示,贵州各级工会要以求真务实为基本原则,勤俭节约,杜绝浪费;要突出工会工作服务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的正确方向,多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要严格执行全总通知中明确的“八不准”,严格预算管理,使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更加规范有效,真正惠及广大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
黔工总字〔2015〕7号
贵州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试行)
(2015年2月5日)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14〕23号)和《关于的补充通知(工财发〔2014〕69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就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全总《通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规定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的。落实全总《通知》精神,一要以坚决贯彻中央精神,厉行节约,杜绝浪费;二要突出工会工作服务广大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的正确方向,多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三要严格执行全总《通知》中明确的“八不准”,严格预算管理,使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更加规范、有效,真正惠及广大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不断增强基层工会组织的凝聚力。
二、经费来源
基层工会的各项经费收入,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得。包括: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后按规定比例转拨基层工会的经费;
(三)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四)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组织的补助款项;
(五)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六)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
三、基层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
工会经费应当全部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基层工会要按照经费分成比例,及时足额上解经费。
(一)经费支出范围
1.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产生的支出。基层工会应当将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用于会员活动支出。
(1)职工教育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教育、业务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法律、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
(2)文体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等各类活动;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与维修费;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费;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等;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
(3)宣传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等宣传活动;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网络宣传以及举办展览、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工会组织的重大节日宣传费;工会举办的图书馆、阅览室所需图书、工会报刊以及资料费等。
(4)其他活动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会开展技能竞赛费用及其他活动的各项支出。
2.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包括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向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对困难职工帮扶、向职工送温暖等发生的支出及参与立法和本单位民主管理、集体合同等其他维权支出。
3.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开展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学习和培训所需教材资料和讲课酬金等;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组织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协作活动;召开工会代表大会、委员会、经审会以及工会专业工作会议;开展外事活动、工会组织建设、建家活动、大型专题调研;经审经费、基层工会办公、差旅等其他专项业务的支出。
4.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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