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合同(钻孔_工程勘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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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合同(钻孔_工程勘察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工程名称:神华神东煤炭集团钻孔工程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神华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人(全称): 新疆昆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神华神东煤炭集团地面钻孔及工程勘察施工监理; 2. 工程地点: 神东矿区 ; 3. 工程规模: (1)神东矿区范围内地面供排水、灌浆、压风、电缆、防灭火等钻孔施工监理;(2)神东矿区范围内工程勘察监理。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约贰亿元人民币 。 二、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合同条件; 5. 附件,即: 附件1:《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名单》 附件2:《神东煤炭集团公司外委工程监理单位管理实施细则》 附件3:《监理人违规及违约行为处罚标准》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刘斌 ,身份证号码: 座机电话号码36 ,注册号: 座机电话号码 。 其他监理人名单详见附件1:《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名单》。 四、监理服务内容 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监理范围包括: 施工阶段的“三控、三管、一协调”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其它监理职责和合同范畴内容。 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监理依据包括: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 律、规程、技术规范、标准和定额等,以及本合同条件。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4年2月1日实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8年3月1日实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10月1日实行) 《建设监理规定》(建设部建监字(95)737号文)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实行)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2) 《关于强化工程质量监理工作的通知》1996年12月建设部 3.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 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 、时间和份数: 监理规划一份、每月监理月报及安全月报一份、每周一份工程例会纪要。 五、期限 1. 监理期限: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0月15日。 2. 相关服务期限: (1)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2)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六、酬金 监理酬金(含税):约¥座机电话号码元(大写:肆佰万元整) 监理费计算方法: 每一项单位(单项)工程监理费为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计算后的造价×61% 。 监理酬金的调整依据与方法: 61%的监理费率为最终结算费率,今后国家有关监理取费标准发生调整时, 八、其他约定 其他约定: 无 。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一式 捌 份,委托人执 肆 份,监理人执 肆 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二部分 合同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1.1.3 “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4 “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5 “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1.1.6 “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1.1.7 “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 1.1.8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 1.1.9 “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 1.1.10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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