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物权重点考点-占有 岳业鹏.pdfVIP

  1. 1、本文档共1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民法物权重点考点-占有 岳业鹏

占有制度为民法中重要的理论内容,在大陆法系国家渊源久远,争议颇大。我国 物权法》虽只有五个条 文(第241—245 条),却设单编(第五编)进行规范,足见其体系地位。在历年司法考试中,本部分内容直接 考查并不多,近十年共考过7 题,全部为客观题,基本为1-3分。但是,占有理论涉及民法特有的思维方式与 规范功能,且涉及物权法、合同法及侵权责任法多个领域,对于养成民法思维、训练民法方法颇具实益,因此 需要认真学习! —岳业鹏 岳业鹏 民法 华旭独家签约民法老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副教授,师从我国著名法学家杨立新教授,司考民 法辅导专家,理论功底深厚,深谙德日民法理论,具有多年教学经验,擅长将法理、法条与案例和真题相结合, 通过对理论背景的解读,剖析法条逻辑关键,建构民法的思维体系,直接民法真题命脉。 专题一 物权法 占有 相关法条:《物权法》第241-245条 重要考点:占有类型、占有保护请求权、占有恢复中的权利义务 考情概览: 年度 2014 2012 2009 2007 2006 2005 题型 单1 单1、多1 单1 多1 不定1 单1 知识点 占有保护 占有类型、保护 占有恢复 占有保护 占有类型、恢复 占有类型 学习提示:占有制度为民法中重要的理论内容,在大陆法系国家渊源久远,争议颇大。我国 物权 法》虽只有五个条文(第241—245条),却设单编(第五编)进行规范,足见其体系地位。在历年司 法考试中,本部分内容直接考查并不多,近十年共考过7题,全部为客观题,基本为1-3分。但是,占 有理论涉及民法特有的思维方式与规范功能,且涉及物权法、合同法及侵权责任法多个领域,对于养成 民法思维、训练民法方法颇具实益,因此需要认真学习! 一、占有概述 (一)体系定位:抽象支配力与事实支配力 例1:甲在某中学附近开办 “芳草书屋”,经营图书租赁业务,雇佣乙为服务员。初一学生丙租赁 小说 神雕侠侣》于课上观赏,同桌丁被其中跌宕起伏的情节吸引,欲借来欣赏,被丙拒绝。丁遂乘丙 不备偷之,丙索取遭拒。丙之 “兄弟”戊得知后,以武力夺回。请分析各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及相互间的 法律关系。 大陆法系国家以权利的不同效力,在民法典中分别制定物权编与债权编,物权法以对物之支配关系 提供保护为己任。近代物权法重要特色在于将对物的支配关系,区分为观念的支配与事实的支配。前者 通过赋予民事主体一定的具绝对效力的物权,以实现其利益保护,此种支配为观念上的支配。例如所有 权人对特定物全面支配排他的权利,用益物权人得支配物之使用价值,而担保物权人得支配物之交换价 值。例1中,甲纵不知小说 神雕侠侣》一书的曲折经历,甚或国外旅行距之万里,仍以所有权实现对 书籍的支配。而事实上的支配,则与是否享有正当权利无关,仅指事实上的支配状态,占有即是。例 1 中,丙对小说 神雕侠侣》仅具有债权性质的租赁权,但其对书的支配状态遭丁侵害时,仍有权主张具 物权性质的占有返还请求权。丁、戊虽基于盗窃、抢夺取得小说的占有,一定范围内仍受 物权法》保 护。物权法通过占有制度将保护范围扩张至法定类型物权以外的状态,包括部分债权甚至无正当权源的 支配状态,以实现其规范目的。 因占有仅以事实上支配为成立前提,因此其客体不以权利 (物权)客体为限。首先,可以民事权利 客体的物,当然可构成占有的客体,但私人不得取得所有权的土地、河流、山川等均可能成为占有的客 体。其次,占有的客体并不以独立物为限,如果依社会通念物的一部分或组成部分具有独立使用价值时, 也可成为占有客体,例如公寓套房之一间卧室、一幢建筑之一面墙壁等。另外,一定范围的空间也可成 为占有的客体。 (二)基本范畴:占有的事实性与观念化发展 例2:某教授甲利用其“私房钱”购置红旗牌轿车一辆,交由其司机乙管理。因甲出国讲学,遂指 示乙将车借由好友丙使用。丙因资金紧缺,向不知情的丁借款20万元,并交付该红旗车设定质权。甲 在国外讲学期间遭遇异国叛军动乱,误中袭击而死。甲之妻戊闻讯后悲痛万分,遗腹子小甲早产。一年 后得知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牛X文档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