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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技术规范制订技术导则(hj526-2010)
H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526-2010
环境工程技术规范制订技术导则
Technical guideline on preparing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10—02—22 发布 2010—05—01 实施
环 境 保 护 部 发布
目 次
前言 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分类 1
5 环境工程技术规范制订工作程序 2
6 环境工程技术规范编制原则 2
7 环境工程技术规范的一般构成和编写要求 3
8 编制说明的一般构成和编写要求 11
附录A (资料性附录)环境工程技术规范制订工作程序框图 14
附录B (资料性附录)环境工程技术规范开题报告提纲 15
I
前 言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环境工程技术规范的制订工作,确保环
境工程技术规范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操作性,推动我国环境保护工程技术的不断发展,制定
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工程技术规范的分类、制订工作程序、编制原则、一般构成和编写要求
等内容。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10 年 2 月 22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0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II
环境工程技术规范制订技术导则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工程技术规范的分类、制订工作程序、编制原则、一般构成和编写要求
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工程技术规范的制订。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1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GB/T 1.2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2 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
HJ/T 416-2007 环境信息术语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 号)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 年第 41 号)
《国家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规划》(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环发[2007]150 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环境工程
指为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环境污染、修复生态环境、改善生活环境和城市环境质
量的建设项目以及工程设施。
[HJ/T 416-2007]
3.2 环境工程技术规范
指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为规范各类环境工程的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调试、验收、运
行维护等过程而制订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本标准中指《国家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规划》中确
立的四类环境工程技术规范。
4 分类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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