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GONGROUP01222-公告-WangOnGroupLtd.docVIP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WANGONGROUP01222-公告-WangOnGroupLtd.doc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備性亦無發表聲明,且表明不會就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WANG ON GROUP LIMITED 宏安集團有限公司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持續關連交易 宏安集團有限公司之財務顧問 大福融資有限公司 董事宣佈,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本公司之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位元堂與獲特許權人士(其為康健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訂立協議,據此協議,位元堂授予獲特許權人士於商店經營業務之權利及特許權。 鑑於獲特許權人士乃本公司一名關連人士之聯繫人士,根據上市規則第14章,交易構成本公司之關連交易。 預期交易之每年總值將不超過10,000,000港元或本集團有形資產淨值3%(以較高者為準)。 鑑於交易之持續性質,董事認為每次於交易產生時就此作披露或(倘需要)獲得本公司股東之批准屬不切實際。有見及此,本公司將向聯交所申請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14.25條就交易之規定,惟須受下文若干條件規限。 交易之詳情將載入本公司下一次刊發之年報及賬目內。 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訂立之協議 訂約方: 授出特許權人士 : 位元堂,本公司之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 獲特許權人士 : 嘉滔有限公司,康健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 委托人 : 康健,其於協議之角色主要為擔保獲特許權人士根據協議履行責任 根據協議,位元堂授予獲特許權人士於沙田區最多三間商店經營銷售產品之業務之權利及特許權。位元堂亦授權獲特許權人士使用有關產品之商標及其他知識產權及於商店內按照可由位元堂指定之有關模式陳列有關交易所獲授之任何標示。 根據協議,位元堂將不時向獲特許權人士,按就位元堂零售店銷售價所預先釐定之折扣額而供應所有產品。 特許權費用: 根據協議,獲特許權人士將要向位元堂支付下列費用,作為授予權利以於協議有效期內經營業務之代價: 1. 於簽署協議後支付之不可退還首期特許權費用450,000港元; 2. 相等每月銷售總額3%之每月管理費; 3. 相等於每月銷售總額2%之每月推銷及廣告費;及 4. 相等於每個財政年度經審核賬目內之除稅前溢利10%金額。 上文項目(2)及(3)之費用須於編備有關商店之銷售報告後30日內支付。項目(4)之所佔溢利須於編備有關商店之每月管理賬目後30日內支付,並經按各財政年度經審核賬目予以調整。 董事確認,上文所述之交易條款乃經公平磋商並按正常商業條款釐定,已經或將會循本集團之正常及一般業務訂立,就本公司股東而言屬公平合理。 預期交易之每年總值將不超過10,000,000港元或本集團有形資產淨值3%(以較高者為準)。 協議條款: 協議於簽立後即告生效,有效期五年,除非依照協議條款終止則作別論。 上市規則之含義 康健為位元堂之一名主要股東,因此為本公司之關連人士。由於獲特許權人士為關連人士康健全資附屬公司,因此獲特許權人士乃本公司一名關連人士之聯繫人士,故此根據上市規則第14章,交易構成本公司之關連交易。 鑑於交易之持續性質,董事認為每次於交易產生時就此作披露或(倘需要)獲得本公司股東之批准屬不切實際。有見及此,本公司將向聯交所申請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14.25條就交易之規定,惟須受下文若干條件規限。 交易之詳情將載入本公司下一次刊發之年報及賬目內。 訂立交易之理由及利益 本集團主要從事管理及分租有關街市、商場、停車場管理、製造及銷售中藥、草藥及其他醫藥產品、與建築相關的承建工程及物業投資。 誠如本集團截至二零零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之年報所述,本公司董事會決定進軍醫藥業務。鑑於康健主要從事與醫療保健相關的業務,董事認為訂立協議對本集團而言乃有效擴大其醫藥業務之市場佔有率之方法,而期間毋須作出額外投資。董事亦相信交易將為本集團帶來額外貢獻。 豁免事項 鑑於交易之持續性質,董事認為每次於交易產生時就此作披露或(倘需要)獲得本公司股東之批准屬不切實際。有見及此,本公司將向聯交所申請豁免嚴格遵守每次於交易產生時就此遵守上市規則第14.25條就交易之規定,惟須受下列若干條件規限: 1) 交易必須: (i) 由本集團循正常及一般業務過程訂立; (ii) 按一般商業條款(經參照相關性質的交易及由獨立第三者之類似實體作出者)進行;及 (iii) 根據協議之條款訂立; 2) 交易之每年總值將不會超過10,000,000港元或本集團有形資產淨值3%(以較高者為準); 3) 獨立非執行董事須每年審閱交易,並於本公司有關財政年度之年報中確認有關交易以上文第1及2段所述之方式進行; 4) 本公司核數師必須每年審閱交易,並致函董事會予以確認(該函件副件須交予聯交所上市科),其中述明: (i) 交易是否已獲董事會批准; (ii) 交易是否已根據協議條款且於本集團之正常及一般業務過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