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主诉检察官责任制浅议.docVIP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主诉检察官责任制浅议.doc

主诉检察官责任制浅议   检察院机关推行的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自实施以来,有效推进了司法制度改革,使检察工作效率得到明显提高,办案质量得到有力保证,促进了检察业务工作的良性发展,但在实践中仍然暴露出一些问题,笔者以所在的基层检察院为角度,探讨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在实践运用中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环节。   一、 主诉检察官责任制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检察院主诉检察官工作负担过重   由于编制以及其他诸多因素的限制,基层检察院公诉部门“办案人员少,案件多”,办案干警常年满负荷甚至超负荷工作,已是普遍存在的问题,笔者所在的环江县人民检察院为例,该院公诉科现有4名办案干警,其中主诉检察官1名。平均每年受理案件180多件,主诉检察官亲办案件就达80多件,占44.4%。很多基层院公诉部门往往由主诉检察官担任,其在自己承办大量案件的同时又要负责对非主诉检察官承办的案件进行审查,同时还需负责本部门的全面工作,由于人少案多,导致检察干警力不从心,责任心弱化,工作积极性减弱。   (二)主诉检察官选任条件和程序不规范   199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推进主诉检察官责任制度时,就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提出要建立主诉检察官定期考评、滚动选任、优胜劣汰的管理制度。但在具体实践中,各地选任主诉检察官的方式并不一致:有的地方由较好的政治素质,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较高业务水平、实践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担任;有的地方则通过考试、考核任用;有的地方由主诉检察官所在部门的领导为当任主诉检察官;有的地方以指定的形式产生主诉检察官。由于主诉检察官的任用缺乏法律规范性和统一性,导致主诉检察官素质参差不齐。   (三)主诉检察官监督机制和办案模式不完善   在基层检察院,一般由主诉检察官与非主诉检察官组成办案组承办案件,或者各自承办案件,非主诉检察官承办的案件由主诉检察官审批,其案件决定权由部门负责人统一行使。案件由主诉检察官审查、签字后经部门负责人决定,重大疑难案件由分管检察长决定。大部分基层院公诉部门的负责人往往由主诉检察官担任,造成了权力的集中,不利于对主诉检察官的监督和制约。同时,由于非主诉检察官办案无相对的独立性,造成非主诉检察官责任心弱化,工作积极性减弱,依赖主诉检察官心理突出,大大影响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   (四)主诉检察官讨论案件制度不完善   受传统办案件模式的影响,在大部分基层检察院,主诉检察官会议形同虚设,对一些重大疑难案件,往往不经过主诉检察官会议讨论,而直接由部门负责人、分管检察长决定,未能充分发挥主诉检察官在讨论案件过程中的主观能动作用,违背了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利于承办案件的主诉检察官充分听取多方面意见从而做出正确的处理意见。   二、 完善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度的建议和措施   (一) 为主诉检察官“减负”   基层检察院公诉部门长期面临人员少、案件多的问题,主诉检察官日常工作繁重,适当增加公诉部门办案人数,优化人员配置,为主诉检察官“减负”,是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的有效途径之一。同时,通过公正、公开、公平的方法选任一些办案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优秀检察官担任主诉检察官,避免公诉部门负责人和主诉官“一肩担”的局面,从而让主诉官从日常工作中解放出来,专注于案件的办理和审批。   (二) 规范主诉检察官选任程序   自主诉检察官责任制在全国全面推行以来,尚缺乏完善的选任程序规范,各地自行探索,做法不一,导致主诉检察官整体素质不高。建立健全主诉检察官考核任用机制,从根源上提高主诉检察官的业务素质是完善主诉检察官责任制的必要措施之一。作为一名主诉检察官应该具备这些条件:   一是必须政治立场坚定,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在工作中廉洁奉公;二是必须具备大学学历;三是要求主诉检察官必须有从事公诉业务工作的经验,业务素质较强,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论辩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的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四是必须参加上级院统一组织的考试和考评,考试和考评都合格的,方能具备聘为主诉检察官的资格。同时鼓励年富力强、具有强烈责任心和事业心、高学历高素质的青年检察官参加考试。   (三) 建立健全主诉检察官办案模式   首先要明确主诉检察官的权力范围。主诉检察官责任制推行的初衷就是给主诉检察官“放权”,让主诉检察官依照法律和案件具体事实,对案件进行独立思考,作出正确的判断,充分发挥其能动性,以提高案件质量。但在司法实践中,主诉检察官的权力还是受到很大的限制,究其原因,是在空案件过和中,主诉检察应该在那些范围内享有建议权,哪能些问题主诉检察官应当享有决定权以及出现意见不一致辞时如何解决等等,法律对此并无明确规定。为此,从完善主诉检察官责任制的角度出发,应及时制定有关法律规定加以明确,除法律规定应

文档评论(0)

lnainai_sj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