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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电力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解析.doc
北京市电力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线路部分)
北京市电力公司 发布
目 录
1 总则
2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2.1 在电力线路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2.2 现场勘察制度
2.3 工作票制度
2.4 工作许可制度
2.5 工作监护制度
2.6 工作间断制度
2.7 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制度
3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3.1 在电力线路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3.2 停电
3.3 验电
3.4 装设接地线
3.5 使用个人保安线
3.6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
4 线路运行和维护
4.1 线路巡视
4.2 倒闸操作
4.3 测量工作
4.4 砍剪树木
5 邻近带电导线的工作
5.1 在带电线路杆塔上的工作
5.2 邻近或交叉其他电力线路的工作
5.3 同杆塔架设多回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的工作
5.4 邻近高压线路感应电压的防护
6 线路施工
6.1 坑洞开挖与爆破
6.2 杆塔上作业
6.3 杆塔施工
6.4 放线、紧线与撤线
7 高处作业
8 起重与运输
8.1 一般注意事项
8.2 起重设备一般规定
8.3 人工搬运
9 配电设备上的工作
9.1 配电设备上工作的一般规定
9.2 架空绝缘导线作业
9.3 装表接电
10 带电作业
10.1 一般规定
10.2 一般安全技术措施
10.3 等电位作业
10.4 带电断、接引线
10.5 带电短接设备
10.6 带电清扫机械作业
10.7 高架绝缘斗臂车作业
10.8 保护间隙
10.9 带电检测绝缘子
10.10 配电带电作业
10.11 低压带电作业
10.12 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使用和试验
11 施工机具和安全工器具的使用、保管、检查和试验
11.1 一般规定
11.2 施工机具的使用要求
11.3 施工机具的保管、检查和试验
11.4 安全工器具的保管、使用、检查和试验
12 电力电缆工作
12.1 电力电缆工作的基本要求
12.2 电力电缆作业时的安全措施
13 一般安全措施
13.1 一般注意事项
13.2 设备的维护
13.3 一般电气安全注意事项
13.4 工具的使用13.5 焊接、切割
13.6 动火工作
附录
附录A 现场勘察记录格式
附录B 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格式
附录C 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格式
附录D 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格式
附录E 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格式
附录F 电力线路带电作业工作票格式
附录G 电力线路事故应急抢修单格式
附录H 电力线路工作任务单格式
附录I 电力线路倒闸操作票格式
附录J 标示牌式样
附录K 带电作业高架绝缘斗臂车电气试验标准表
附录L 绝缘安全工器具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
附录M 登高工器具试验标准表
附录N 起重机具检查和试验周期、质量参考标准
附录O 线路一级动火工作票格式附录P 线路二级动火工作票格式附录Q 动火管理级别的划定附录R 紧急救护法
1 总 则
1.1 为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制定本规程。
1.2 作业现场的基本条件1.2.1 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合格、齐备。
1.2.2 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1.2.3 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合格并符合有关要求。
1.2.4 各类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紧急处理措施。1.3 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1.3.1 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
1.3.2 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1.3.3 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1.4 教育和培训1.4.1 各类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
1.4.2 作业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应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1.4.3 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管理人员、非全日制用工等),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准单独工作。
1.4.4 外单位承担或外来人员参与公司系统电气工作的工作人员应熟悉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认可,方可参加工作。工作前,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应告知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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