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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安全培训教材精要.ppt
南京市监理协会 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一、术语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和目的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 健全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制 编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要工作 施工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 施工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资料的管理工作 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要工作程序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要符合《意见》规定的程序 监理单位主要工作的程序 监理单位主要工作程序框图 六、技术标准及法律、法规 七、案例解析 一、术语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指监理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江苏省、南京市的有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简称。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 指项目监理机构配备的、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监理人员。包括专职和兼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11月29日国务院令第393号)(以下称《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和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及爆破工程、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附件一”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作了具体规定;“附件二”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作了具体规定。 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5、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施工单位配备的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工程项目部负责人、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为了实现安全生产,针对建筑工程特点,在防护、技术和管理方面所制定的措施,是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7、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单位针对专业性较强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前编制并按照规定程序审查批准的、包括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施工方案。 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 在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下编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于指导项目监理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一般包括在《监理规划》中。 9、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根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参加编写,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针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工程项目可以编写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也可以根据工程项目专业特点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内容分别编写在本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内。 10、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及挖掘机、打桩机等设备、设施。 11、施工特种作业人员 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操作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容易发生伤害事故,或者容易对操作者本人、以及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如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建筑焊工、建筑施工机械安装质量检验工、桩机操作工、建筑混凝土泵操作工、建筑施工现场场内机动车司机及从事爆破、锅炉、压力容器、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在水下、井下施工的作业人员。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和目的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 是积极贯彻执行《条例》、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安全责任如下: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性质 是通过监理单位的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使之有效运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并督促施工单位消除安全隐患。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和目的 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目的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有效运转,从而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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