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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七章公司的解散与清算资料.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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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七章公司的解散与清算资料.ppt

* * 第七章 公司的解散与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 二、公司僵局的认定 三、指定清算组 四、清算组的职权 五、清算组的诉讼主体资格 六、清算责任 七、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知识点 (一)公司的解散事由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法院解散。 (二)有限公司股东的表决权 1、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可以另有规定。 2、但是,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二)股份公司股东的表决权 1、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2、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3、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案例 事实:A有限公司由某供销社和X、Y等49名自然人股东共同出资350万设立而成的,其中X、Y的出资占10%。该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营业期限是永久,股东会对公司增加、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等事项作出决定时,要经2/3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以记名方式表决通过。2008年1月5日A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提起解散公司的议案并且形成董事会决议,准备将此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次日该公司于《重庆晚报》刊登了召开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并且将该通知邮寄至各股东预留的地址。2008年1月16日,A公司临时股东会(绝大部分股东都出席了)就公司解散事项进行表决,签字同意的股东共有13个,占登记出资额的74%,X、Y等其他股东不同意解散公司,拒绝签字。X、Y等37个股东声称2/3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应当以股东人数为标准,故要求撤销该股东会决议。 法律:有限公司,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是,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因此,A公司的该项股东会决议完全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 二、公司僵局的认定:知识点 (一)股东以公司为被告提起解散公司之诉有着极为严格的限制: 1、原告只能是持有公司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 2、必须是公司的经营管理发生了严重困难。 所谓严重困难,必须是诸如公司僵局等撞击到公司的基本运行机制,造成不正常的市场风险,而依靠公司自治机制有无法解决。 3、必须是公司的内部救济措施已经穷尽。 出现公司僵局,首先应当由当事人通过召开股东会、董事会,进行协商、谈判收购股权等公司自治途径来挽救。 4、必须是公司的存续将会导致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所谓重大损失,不仅指经济损失,还包括管理权旁落等非直接经济损失。 (二)公司僵局认定条件的评价 1、公司僵局认定的条件非常严格,股东胜诉的极少。 2、因此,公司僵局最理想的救济方式是股东的事前救济,股东完全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规定避免公司僵局出现的措施以及一旦出现公司僵局时的解决方案。 二、公司僵局的认定:案例 事实:1996年A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为100万,共9个股东,4个公司股东(X、Y、Z、W公司)和5个自然人股东,各股东分别出资为X25万、Y36万、Z25万、W8万、5个自然人股东6万。A公司章程规定A公司的独家经营管理者是Y公司。但是,自A公司成立自今从未召开过股东会,11年未分红,已连续5年以上亏损,而且Y还拒绝公布A公司的经营状况。为此,4个公司股东和2个自然人股东于2008年3月26日召开股东会,X有意将其所持有的A公司股份以原始价格出让,但最终因各股东就转让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X称A公司已无法经营且无存在必要,请求法院解散A公司。 二、公司僵局的认定:案例 法律: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法院应予受理: 1、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2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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