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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项目
物业移交标准工作指引
二〇一三年三月
目 录
1.目 的 ………………………………………………………………………………【02】
2.适用范围 ………………………………………………………………………………【02】
3.术语和定义 ……………………………………………………………………………【02】
4.职 责 ………………………………………………………………………………【02】
5.移交时限 ………………………………………………………………………………【03】
6.移交相关责任单位 ……………………………………………………………………【03】
7.移交工作程序 …………………………………………………………………………【03】
8. 具体移交工作方案…………………………………………………………………… 【04】
9.支持文件 ………………………………………………………………………………【07】
商业项目物业移交工作指引
1、目的
1.1 规范商业新项目物业移交关键节点,保证物业接管验收工作顺利有序,规避项目经营管理风险。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佳兆业商业集团各商业新项目物业移交的管理和控制指导。
3、术语和定义
3.1 移交: 指佳兆业地产公司开发的商业项目在通过政府行为的竣工验收和备案条件后,向佳兆业商业集团移交的一系列管理责任、机电设备设施实物等的物业移交。
4、移交相关责任单位
4.1 移交单位:地产公司
4.2 接收单位:商业集团各分公司、各项目部、商业集团商业物业服务中心
4.3 监督部门:集团计划及工程管理部、商业集团运营管理部
5、职责
5.1 地产工程部
5.1.1 编写项目移交计划,落实工程竣工图,竣工档案,并办理相关资料的移交。
5.1.2 组织地产内部初验;竣工验收。
5.1.3负责对商业集团相关人员进行移交后的工作交底,督促供应商对重要设备的使用进行相关培训。
5.1.4 牵头组织移交小组,组织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移交前的工作。
5.1.5 组织检查小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及反馈遗留问题。
5.1.6 引导配合物业移交验收,参与移交检查。
5.2 商业集团
5.2.1 地方商业公司成立物业接管小组进行移交验收,并办理移交手续。
5.2.2 对工程遗留问题进行跟进管理并办理相关验收手续。
5.2.2 工程移交后,安排相关人员进场并对其进行管理和维护。
5.2.3 对移交的档案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5.3集团计划及工程管理部、商业物业服务中心、商业集团运营管理部、
5.3.1 协调地产公司与商业集团在移交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并推动解决,确保移交工作顺利完成。
5.3.2 对工程遗留问题进行跟进管理,并推动整改完成。
6、移交时限
序号 工作内容 时限 1 商铺交付 商铺交付时间符合集团挂网二级计划时间要求,并具备达到向商户交场及装修施工的条件。 2 证照取得 非交叉施工,竣工验收备案回执于开业前6个月取得 交叉施工,主体竣工验收备案回执和商铺二次精装修消防验收合格证于开业前2个月取得 3 物业移交 开业前30天,所有竣工图纸、设备技术资料、供应商资料、联系方式、合同、机房钥匙齐全,并向商业公司完成移交、培训及技术交底。属于装饰类的竣工图纸移交,于开业后180天内完成。 开业前30天,正式电、给排水、空调等所有机电设备设施及房屋建筑达到向商业公司交付的时间节点,且功能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开业前60天,IT数据机房(含配套设施)及线路设施达到向商业公司交付的时间节点,且功能达到竣工验收条件。(验收标准见附件) 工程遗留问题整改,由地产公司解决,商业公司负责督促跟进。 备注:上述工作内容,如遇特殊原因无法按所列时间节点进行考核的,可按一、二级开发所列时间节点进行考核。
7、工作程序
7.1 地产工程部制定物业移交计划。
7.2 商业集团根据地产工程部的移交计划节点进行跟进。
7.3编制工程移交方案(包含成立移交小组),安排商业集团移交检查。
8、具体移交工作方案
8.1 查验条件:
非交叉施工在开业前6个月(交叉施工在开业前2个月,特殊情况,按二级计划时间节点进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取得规划、消防、环保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或者准许使用、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上述文件移交给商业集团各分公司。
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公共照明、有线电视等市政公
用设施设备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已安装独立
计量表具;
邮政、环卫等公共服务设施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
道路、绿地和物业服务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并满
足使用功能要求;
开业前1个月电梯、二次供水、高压供电、消防设施、压力容器、电子
监控系统等共用设施设备取得使用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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