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细则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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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农业大学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生教育管理,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精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精神和《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11〕32号)文件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凡我院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每年均应参加综合素质测评。综合测评的结果,作为评定奖学金、评优、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学生资助以及推荐就业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综合测评遵循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测评的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公开,并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综合测评结果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二章 综合测评的项目及评分标准 第四条 综合测评采取量化方式,对学生在校期间综合表现进行全面评价。综合表现包括德、智、体三个方面,满分为100分。其中德育测评20分,智育测评70分,体育测评10分。 第五条 德育测评,满分为20分,由德育基础分、班内互评分、德育奖励分、德育扣分构成。其中德育基础分满分为5分,班内互评分为5分,德育奖励分满分为10分,德育扣分不超过前三者得分之和。 1.德育基础分 学生能以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卫生习惯。 符合上述标准的,德育基础分可得5分。 2.班内互评分 针对学生的思想道德状况,如文明有礼、诚实守信、关心同学、与人为善、富有团队精神及合作意识、关心班集体等表现,学生班内成员开展互评,结合学生本人自我评价,计算出学生班内互评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个人自我评价得分 + 其他所有参评人员评分总和 班内互评分 = ------------------------------------------------ 班内所有参评人员人数 班内互评分最高分为5分。要求班级测评小组规范组织引导全班同学以客观公正的评分标准进行班内互评。 3.德育奖励分 如下具体项目,学生可以申请德育奖励加分: (1)荣誉称号加分 ①本学年度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标准为:国家级加8分,省部级加4分,市级、校级加2分,院级加1分; ② 本学年度获得“三好学生”者:国家级加8分,省部级加4分,市级加2分; ③本学年度获得“先进党支部”、“先进团支部”、“先进班集体”、 “文明宿舍”等先进集体,所属该集体的学生均可奖励加分。标准为:国家级加2分/人,省部级加1分/人,市、校级加0.5分/人,院级加0.25分/人; ④本学年在 “三下乡”、军训、志愿服务、慈善公益活动等各类活动中获得积极分子或先进个人称号,标准为:国家级加3分,省部级加2分,市、校级加1分,院级加0.5分。各学生组织内部评优获得的荣誉称号不在加分之列。 (2)社会工作加分 在学校、学院、班级担任学生干部,任期满一届,且尽职尽责,能够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经群众评议,可以申请加分。标准如下: ①学校及学院学生会、团委正副职学生干部,可申请加2分; ②学校及学院学生会、团委正、副部长级学生干部,可申请加1.5分; ③学校及学院学生会、团委干事一级,可申请加0.5分; ④班长、团支书可申请加1.5分;班委、团支委可申请加1分; ⑤助理班主任,可申请加1.5分; ⑥对于学生综合信息员、教学信息员等在学校各级各部门指导下的有发文或备案承认级别的学生组织中参加社会工作的学生,可以申请加分,标准如下: 正副职主要学生干部,可申请加1.5分; 正副部长级学生干部,可申请加1分; 干事一级可申请加0.25分。 ⑦学院团委、学生会、科技联合会、心灵家园均属于院级正式团体,其学生干部加分按学院团委、学生会的加分标准实施。 ⑧各年级团总支、学生会,各专业委员会,其学生干部加分标准如下: A、正副职主要学生干部,可申请加1.5分; B、正、副部长级学生干部,可申请加1分; C、委员或成员,可申请加0.25分。 ⑨党务工作室、各学生党支部,其干部加分标准如下: A、正副职主要学生干部,学生党支部书记可申请加1.5分; B、正、副部长级学生干部,各学生党支部支委,可申请加1分; C、干事一级可申请加0.25分。 ⑩学院奖学助学工作中心,其学生干部加分标准如下: A、正副职主要学生干部,可申请加1.5分; B、正、副部长级学生干部,可申请加1分; C、干事一级可申请加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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