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7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第4章会计监督与会计档案管理(2013.4)祥解.ppt
(4)该厂新任会计主管张某,因公司业务需要出差中断会计继续教育,2012年继续教育时间实际只有20小时。 (5) 出纳员周某除登记日记账、各种明细账外,兼任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因特殊情况,周某请示财务主管,财务主管批准同意后将本单位的会计档案外借。 (6)该企业需要发放奖金18万元,但因故当天无法去银行取款。恰好单位当天有现金收入27万元,单位负责人遂擅自让会计人员从中先取出18万元发放奖金。 要求:请指出上述情况中哪些行为不符合国家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1)李某任出纳不符合规定;会计主管张某任职资格不符合规定。因为李某尚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主管人员除取得从业资格证书外,还须具备会计师以上职业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经历3年,张某未达到会计师以上资格,从业经历不满3年。 (2)刘某自行委托其他会计代办交接手续不符合规定。会计人员因生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办理工作交接,需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可委托他人代办交接。 (3)销毁保管期满但正在项目建设的原始凭证不符和规定。到期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到期不得销毁,应单独抽出立卷,直至未了事项解决。 (4)张某继续教育时间不符合规定。会计从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不得少于24小时,张某只有20小时。 (5)出纳周某兼任会计档案保管不符和规定。出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等。单位财务主管批准外借会计档案不符和规定。会计档案不得外借,如遇特殊情况,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原件。 (6)该单位的做法属于坐支行为,违反了现金管理规定,《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开户单位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开户银行应当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责令该单位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以警告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在一定限期内停止对该单位的贷款或者停止对该单位的现金支付。 案例思考题2 天力公司内部机构调整:会计李某负责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调离会计工作岗位,离岗前与接替者王某在财务科长的监交下办妥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李某在负责会计档案工作后,公司档案管理部门会同财务科将已结账的到期会计档案编造清册,报请公司负责人批准后,由李某自行销毁。年底,财政部门对该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原会计李某所记的账目中有会计作假行为,而接替者王某在会计工作交接时并未发现这一问题。财政部门在调查时,原会计李某说,已经办理会计交接手续,现任会计王某和财务科长均在移交清册上签了字,自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销毁会计档案是否符合规定? (2)公司负责人是否对会计作假行为承担责任?简要说明理由。 (3)原会计李某的说法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答:(1)公司销毁会计档案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应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提出销毁意见,会同会计机构共同鉴定,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2)公司负责人对会计作假行为应当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3)李某的说法不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交接工作完成后,移交人员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发生的,应对这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即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真实性、完整性方面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仍应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 案例分析3 某企业主管会计因对单位调整期工作岗位不满,提出辞职。临走时拒不移交其保管的账簿、凭证和报表,致使企业经济业务受到重大影响。该单位多次出面要求其交出这些资料未果,遂向公安局报案。分析该企业主管会计的行为违反了那些法律规定? 该企业主管会计的行为违反了《会计法》的第41条规定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4条规定,即应建立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等之规定。另外是由于该企业主管会计拒不移交会计资料,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触犯了《刑法》第162条规定:掩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以下罚金。 案例思考题4 2010年3月,某市财政局对该市一所市属学校2009年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在审阅该学校会计报表和会计账簿等会计资料时发现“其他应收款”科目2009年末余额较年初余额有大幅提升。检查人员接着调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