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四章公司分析报告.ppt

  1. 1、本文档共4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四、股东权利 1. 股东代表诉讼,称间接诉讼——针对损害公司利益 三、公司的股票和债券 (一)股票的一般理论 1.股票的概念和特征 2.股票的种类 3.股票的发行 (二)股票转让的限制 1.股票转让的方式和场所 2.对发起人的限制 3.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限制 【例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限制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B.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1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C.公司监事所持本公司股份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D.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300027)简介 2004年11月19日,浙江华谊兄弟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500万;2006年8月14日,公司名称变更为“华谊兄弟传媒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2008年1月21日,整体变更为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8万 。公司主要从事电影的制作、发行及衍生业务,公司旗下签约艺人有李冰冰、周迅、黄晓明、张涵予、陆毅、邓超、任泉、王宝强等。 2008年10月股份在创业板发行,发行价为每股28.58元,注册资本12600 万元。公司发起人为王中军、王中磊、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分众传媒董事长江南春、万向集团总裁鲁伟鼎等18名自然人。 法定代表人董事局主席:王忠军;总裁:王中磊。目前王中军拥有公司34.85%的股权,王中磊持有11.01%的股权,两人合计拥有45.88%的股权。华谊上市将造就近10位身家上千万的明星。 LOGO 经济法 第四章 公司法 第一节 公司法基本理论 一、公司的概念 1.公司依《公司法》的规定设立 2.公司是营利性的组织 3.公司是社团性企业 4.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5.公司及其股东只承担有限责任 通常分类 管辖关系 股东责任 开放程度 二、公司的种类 控制关系 关联关系 母公司 子公司 分公司 关联公司 集团公司 本公司 股份有限 封闭式 开放式 有限责任 物美商业股权结构图 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277-HK ) ? 41.51% 40.08% ? ? ? ? H股股东 物美投资 ? 30% 70% ? 北京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4.06% ? ? ? ? 北京卡斯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80% 20% ? ? 北京京西硅谷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胜华特科技有限公司 ? ? ? 5% 5% 5% 85% 15% 25% 60% ? 张伟春 王坚平 张 斌 张文中 张胜华 吴坚忠 张文中 公司资本的概念 注册资本 = 认缴资本 ≥ 实缴资本 又称公司股本,是公司章程确立的由股东出资构成的公司法人财产总额 是可供公司支配的全部财产。 公司资产=公司(实缴)资本+负债+其他股东权益 公司成立时实际收到的股东的出资总额。由于股东认购股份以后,可能一次全部缴清,也可能在分期缴纳,故实缴资本可能等于或小于注册资本。 公司在注册资本额度内已发行的并由股东认缴的资本总额。是股东对本人所应缴纳的全部股本的承诺。 公司资产 注册资本 认缴资本 实缴资本 四、公司法人财产权 (一)公司法人财产 (二)公司法人财产权的限制 【例题】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拟对公司为股东甲提供担保事项进行表决。下列有关该事项表决通过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该项表决由公司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B.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C.该项表决由除甲以外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D.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除甲以外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权 知情权 新股优先认购权 转让股份权 选举和被选举权 建议和质询权 提议、提案权 诉讼权 Company LOGO 股利、财产分配请求权 股份回购请求权 申请解散公司权权 【例题】甲公司出资20万元、乙公司出资10万元共同设立丙有限责任公司。丁公司系甲公司的子公司。在丙公司经营过程中,甲公司多次利用其股东地位通过公司决议让丙公司以高于市场同等水平的价格从丁公司进货,致使丙公司产品因成本过高而严重滞销,造成公司亏损。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丁公司应当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甲公司应当对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甲公司应当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D.丁公司、甲公司共同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未通过 8. 即时委任黄燕虹女士作为本公司的执行董事。 未通过 7. 即时委任邹晓春

文档评论(0)

南非的朋友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