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 中国宪法学——权利义务概述.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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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 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概述 一、公民与国籍 人在不同的场合有不同的称谓,在国家中有哪些表征人身份的称谓? 人民、公民、自然人、市民、草民、草根…… 思考为什么会有公民概念的出现? 公民概念的历史演变 资产阶级革命后产生现代意义的公民概念 公民概念有质的飞跃:平等性、普遍性、与国家关系的转变 (一)公民 公民,通常是指具有某个国家国籍的人。 我国宪法第33条第一款:“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24条第三款“每一儿童有权取得一个国籍。” 公民身份意味着享有国籍国法律权利和履行义务、国家给予居住在国外的本国公民外交保护,并有义务接纳其回国。 2004年中国女商人赵燕在美被殴案 从事健身器材生意的赵燕12日持B1/B2签证到华盛顿、费城洽谈生意。工作结束后,她于21日参加了从纽约市出发的“尼亚加拉瀑布两天一夜游”旅行团。抵达瀑布区后,她和另外两位女团员黄宁和谢芳步行到距离下榻旅馆仅10分钟路程的彩虹桥,准备多拍几张照片留念。时她们纯粹是因为桥附近的小白屋里透着灯光,才好奇地探头看。当时只看见有一名警察,地上还躺着一个黑人。警察摆手让我们过去。同伴问:“警察是不是让我们过去帮忙?”就在这一刹那间,几名执法人员冲出屋外,另外两位女团员很快跑离现场,但赵燕并没有转身跑走。,“没想到就这样,我遭到了美国国土安全部官员的暴力对待。” 美国国务院星期四发表的声明说:“我们对中国公民在尼亚加拉瀑布被边境执法人员殴打事件感到遗憾” 声明还提到,”美国是个开放的社会,欢迎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我们的目标是确保外国游客在美国旅行的安全和愉快。“ 声明还说,美国将努力确保今后不再发生此类事件。 中国外长李肇星星期四下午也收到了国务卿鲍威尔的来信,鲍威尔在信中表示,获悉赵燕受到美国边境执法官员不公正待遇的报告后,他深感不安。根据事件的初步调查结果,打人的官员已被令停职,并因重罪行凶而被拘押。美国政府将根据法律彻底调查此次事件。    (二)国籍 1.国籍是指一个人属于某个国家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 2.国籍的取得方式 出生国籍:血统主义、出生地主义(美国)、混合主义 既有国籍:加入——申请、法律规定 我国国籍的取得方式:混合主义 1980年《国籍法》 出生国籍:3条 既有国籍:两个前提,三个条件之一 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 思考:为何不承认双重国籍? 二、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公民权利和公民义务 思考:什么是权利?什么是义务? 权利是自由、选择、幸福、利益、资格…… 夏勇:对某个人来讲,当他认为或者被认为应该从他人、从社会那里获得某种不行为或行为时,这种应该获得,就是最粗浅的权利观点。 与之相适应,当他认为或者被认为应该向他人、向社会提供某种行为或不行为时,这种应该提供,就是最粗浅的义务观点。 当这种应该获得或应该提供的观点被法律或习俗所承认,那就形成了权利义务制度。 在西方古代,英语right或拉丁语jus译为正义,就是指一个人得到其应该得到的,一个人做其应该做的事,包括权利和义务。 直到近代霍布斯将jus或right专指权利,权利和义务才分道扬镳。 1776年《独立宣言》第一次向世界宣告了人类对权利的向往。 但人类为什么享有权利,享有哪些权利一直是值得讨论的话题。 权利:国家通过宪法和法律所保障的,公民实现某种愿望或获得某种利益的可能性。 例如:受教育权、宗教信仰自由等 义务: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某种责任,一种必要性。 如: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成年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 (二)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指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和履行的最主要的权利和义务。 注意: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与权利、义务的关系。 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对国家和公民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它是构成普通法律规定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基础和原则。 例如人格尊严权与民法中的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 (三)公民基本权利的界限 1.概念 公民基本权利的界限,又称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是指公民基本权利行使的边界,表明公民基本权利并不是绝对的和漫无边际的。 卢梭:“人生而自由,但却无往不在枷锁当中。” 2.原因 权利与权利之间或自己与他人之间潜在的冲突;权利与权力之间或公民与国家之间潜在的冲突 如邱氏鼠药案、焚烧国旗案 1989年“得州诉约翰逊案” 即 “焚烧国旗案” 背景:1984年8月,共和党在美国西南德克萨斯州的达拉斯市举行全国大会,再次推选保守的现代总统里根作为候选人 左派人士不满,号称“革命共产主义青年旅”的团体在格里高利·约翰逊的带领下进行游行。行至市政厅前,点燃国旗,进行焚烧。该行为违反了德州一项州法,禁止亵渎“庄严的东西”(当时美国有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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