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保护(三).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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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及其保护 ◇一 驰名商标的概念与认定 ◇二 驰名商标的保护 湘潭3法官审假案炮制多个“中国驰名商标” 2007年4月,湘潭市岳塘区光大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严志宏(另案处理)找到覃峰,问其是否可以办理司法认定驰名商标案,并许诺案件成功判决后给好处费5万元,覃峰答应“可以办理”。2007年4月19日,严志宏以其妻杨新兰为侵权被告,将伪造的浙江银尔集团诉杨新兰商标侵权纠纷案件在覃峰所在法院立案。覃峰明知该案系严志宏伪造,仍于2007年5月16日作出判决,认定浙江银尔集团的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 2007年5月,严志宏再次找到覃峰,要其审理两件浙江的商标案,许诺判决书下来后给予5万元好处费。随后,严志宏用浙江好运木业有限公司和浙江锯力煌锯床集团有限公司商标的汉语拼音注册了网络域名,找朋友周某、廖某分别设为两案的被告,伪造商标侵权的事实。覃峰明知两案被告可能有假,仍违背法律于2007年6月18日作出判决。浙江锯力煌锯床集团有限公司凭此判决书所认定的“驰名商标”,获得浙江省缙云县政府奖金30万元。 律师王慧明(另案处理)及湘潭市某公司法律顾问樊惠明(另案处理)也曾找到覃峰,以类似的伎俩帮助江苏天香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加大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开城公司获得了“中国驰名商标”的头衔。江苏天香集团有限公司凭此判决书在当地工商局备案,获得江苏常州市武进区政府奖金10万元。 我国驰名商标认定采取双轨制 采乐: 一家行政认定驰名 一家司法认定驰名采乐纠纷凸现法律尴尬   2005年8月,广东佛山市圣芳有限公司“采乐”商标刚刚被安徽省巢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10天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一纸裁定又将美国强生公司用于酮康唑药品上的“采樂”商标认定为驰名商标,同时撤销了圣芳公司用于洗涤用品上的“采乐CAILE”商标。“采乐”商标的拥有者——圣芳公司在经过一番大喜后紧接着就遭遇难堪,驰名商标法律保护的尴尬和商标法制建设的不健全终于露出冰山一角。 归纳为四个方面: 一、对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予以保护 二、放宽驰名商标注册的显著性条件 三、扩大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 1、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禁止他人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2、不同类别、性质亦不相似的商品上也不允许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四、驰名商标所有人享有特别期限的排他权 1、对与驰名商标冲突的已经注册的商标,自该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驰名商标所有人有权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请求,至于恶意使用或注册的,则不受该时间限制。 2、注册的驰名商标在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发生冲突时驰名商标所有人有权继续使用其商标。 * * 三、 商标的法律保护 第一节 商标侵权的认定 第二节 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 商标侵权的认定 一、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条件 商标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由于商标侵权行为是对无形知识产权的损害,因此具有不同特殊的构成要件: (一)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侵害他人受法律保护的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首先,行为的性质必须具有违法性,如属合法授权他人使用或委托他人印制注册商标的,则不构成侵权行为。 其次,行为必须侵害了法律保护的商标专用权,因而擅自使用尚未注册或虽注册但已过保护期未申请续展的商标,不存在侵权问题。 第三,商标侵权应以商标权范围界定,即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图样为基础,而不以商标权人实际使用的商标及是否在商标中注明注册标记为准。 (二)商标侵权行为不以实际造成损害为前提。 (三)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 但是,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 (一)非法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即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 ,有下列情形: 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3.在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4.在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所谓近似商标应以可能造成消费者误认为准。 (二)经销侵权产品。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该种侵权行为又称反向假冒 。 1994年,百盛商业中心在其出售新加坡“鳄鱼”牌服装的专柜上,将其购入的北京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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