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 1章.ppt

  1. 1、本文档共13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2012年1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3次会议通过) 第四条 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涉及适用国际条约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百六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等法律规定予以适用,但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条约已经转化或者需要转化为国内法律的除外。 由于国际上普遍承认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原则和各国独立保护原则,我国对WTO项下的TRIPS协定采取了转化适用的模式,且TRIPS协定以外的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条约通常规定的是最低保护标准而不是完全统一的具体规则,因此,知识产权领域的司法实践中,在国内法与国际条约有不同规定的情况下,不一定优先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鉴于此,司法解释第四条增加了“但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条约已经转化或者需要转化为国内法律的除外”的规定。 总结 民商事领域的条约(知识产权条约除外):直接并优先适用 WTO协议和知识产权条约:经国内法转化适用 其他条约:尚无规定。 * (二)二元论 国际法与国内法是两种不同的法律体系,它们调整的对象、主体、渊源、效力根据等方面都不同,两者各自独立,互不隶属。 * ? 国内法 国际法 主体 自然人、法人 主要是国家 调整对象 国家与个人、个人与个人的关系 主要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 法律渊源 国内立法 条约与国际习惯 效力依据 国内统治阶级的意志 各国之间的协调意志 实施 国内司法机关 由各国自觉执行 * 国内法的效力根据是一国的意志,而国际法的效力根据是多国的“共同意志”,因而两者互不隶属,处于对等、对立的地位。 其代表人物奥本海、卢梭等。 这种学说的不当之处在于:过分强调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不同,而忽略了其相互间的联系,以致造成两者的对立。 * 我们的观点 国际法与国内法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体系,但是二者非互相排斥和对立。 国家是国内法的制订者,又是制订国际法的参与者,所以两者彼此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互相渗透,互相补充, * 1、从国际法方面 国际法如果只有原则的规定,就往往要求国内法有具体的规定,国际法的原则和规则可以从各国的国内法得到补充和具体化。 国家在制订国内立法时要考虑到国际法的规范要求,国内法的规定不能改变国际法的现有原则、规则和制度。 国际法不得干预国内法。国际法不能任意干预国家在其主权范围(或称国内管辖事项)制定的国内法,国家在参与制订国际法时也要注意到其国内法的原则立场,国内法可以从国际法的原则和规则得到充实和发展。 * 2、从国内法方面看 国际法在国内是有法律效力的。为了在国内实施国际法原则、规则和制度,国际法可以被视为国内法的一部分,或者在国内法上作明文规定。 总之,国内法有其自己的规定范围。如果超出这种范围而与国际法相冲突,国家应负违反国际法的责任。 * 二、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实践 反映到实践上,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核心就是国家在国内如何执行国际法和如何履行其所承担的国际义务的问题。 这个问题又涉及到一国国内法院是否能直接适用国际法以及当国际法与国内法冲突时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 * 目前国际法中尚没有关于国内法与国际法关系的具体、统一、完整的规则。 这由各国按照自己的法律加以处理。 * 主要国家的立法和实践 (一)国际习惯法在国内法上的地位 国际习惯法不与现行国内法律相抵触的,通常把其纳入国内法体系成为国内法的一部分。 * 英国:国际法是其本国法律的一部分。 在宪法中规定,将公认的习惯法规则作为国内法律的组成部分,由法院加以适用,而不必经过特别的纳入措施。 * 习惯法规则与国内法相抵触时,各国处理两者关系时方法有所不同。 英国:法院是执行议会立法,国际习惯法与英国法的司法判例冲突时,后者优先。既习惯法不处于优先地位。 德国:国际法的一般规则构成联邦德国法律的一部分,国际习惯优于国内法。 * (二)条约在国内法的效力 A.纳入、采纳或并入。由国内宪法或部门法做出原则性规定或通过立法机关的行为(如通过批准条约、公布条约、司法判例等),从总体上承认国际条约是国内法的组成部分并可以在国内直接适用。 B.转化:要求所有条约内容都必须逐个经过相应的国内立法程序转化为国内法,才能在国内由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予以适用。 C.混合式:自动执行条约是指条约经国内接受后,无须再用国内立法予以补充规定,即应由国内司法或行政机关予以适用的那类条约。 非自动执行条约是指条约经国内接受后,尚需再用国内立法予以补充规定,才能由国内司法或行政机关予以适用的那类条约。 * 1、俄罗斯 “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和规范和俄罗斯联邦缔结的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光光文挡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