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商事组织法(教学稿).ppt

  1. 1、本文档共8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2、公司(Corporation) 公司是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 特征: 有限责任(limited liability) 独立的财产所有权(ownership of property) 独立的法人资格 统一的集中管理制(centralized management) 公司是一种“资本的组合”,股东的死亡、退出一般不影响公司的存续(perpetual existence 或 continuity of life) 各国关于公司的法律 大陆法国家,早期存在于商法典,后脱离出来,更多地采取单行法的形式; 英美法系国家关于公司的规定一般采取单行法的形式 各国公司法的国际统一化趋势: 《关于共同体公司法的指令(directives)》;“欧洲公司”(European Company)草案。 3、合伙(Partnership)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为经营共同事业、共同投资、共享利润而组成的企业。 合伙企业是一种“人的组合”,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大多数国家法律规定,合伙企业不是法人。 各国关于合伙的法律 现代大陆法国家,合伙法主要规定在民法典和商法典的有关章节之中 德国民法典:民事合伙;商法典:商事合伙 法国民:“合伙”;《商事企业法第66-537号》 英美法国家,合伙法大都采取单行法的形式:美国1870年制订了“合伙法”,1914年起草制订了“统一合伙法”。 4、个人企业(Individual Proprietorship) 也称为“一人公司”(one-man company)或“独资经营企业”(sole-owned or operated enterprise),是指由一名出资者单独出资与从事经营管理的企业。 个人企业不是法人,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 出资人就是企业的所有人 以个人的全部财产对企业的债务负责 第二节、公司法 一、公司的历史 17世纪的特许公司 18世纪的合股公司 19世纪中期的现代股份公司 二、公司的概念与种类 1、公司的定义 核心要素:法定性;营利性;法人资格 英美法系:《美国标准公司法》(1999年)对公司下的定义为:公司是按公司法的规定而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 大陆法系:公司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2、法人与自然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 法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 (一)依法成立 (二)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与自然人的差别 第一,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 第二,虽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体,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自然人则是以个人本身作为民事主体的。 第三,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也有所不同。 1.在如下的商事组织形式中,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是( )。 A.公司 B.个人企业 C.合伙企业 2.公司最重要和最基本的法律特征是( )。 A.公司拥有自己的资产 B.公司是法人,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 C.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3、公司的种类 第一种:无限公司、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两合公司与股份两合公司,大陆法系国家对公司的最基本分类。 第二种,封闭式公司与开放式公司,英美法系国家对公司的基本分类。 封闭式公司 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全部股份由设立公司的股东持有,股份转让受到严格限制,不能在证券市场上自由转让的公司。 开放式公司 有权以公开认购方式发行股票,有权根据本联邦法和俄罗斯联邦其他法律文件自由销售这些股票,开放式公司的股东数目不受限制。 第三种,母公司与子公司 西方国家中的子公司是一个独立的公司,它的设立、经营及解散全部由公司法规定。 我国《公司法》第13条第2款则规定,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具有自己独立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子公司具有自己独立的行政管理机构; 可以独立地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各类业务活动,包括进行民事诉讼活动。 第四种,根据管辖系统不同,可以把公司分为本公司与分公司。 分公司是总公司或者母公司的一种分支机构或者仅仅是母公司的一个附属机构,它本身在法律上和经济上没有独立性。 我国《公司法》对分公司的规定是“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第五种,国籍标准,本国公司、外国公司与跨国公司。 第六种,管理、营利与专业标准,公营公司(public company)与私营公司(private company)、营利公司(profit-making company)与非营利公司以及专业公司(professional company)与非专业公司

文档评论(0)

光光文挡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