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恶意偷逃债务的常见形式探讨与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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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 都是垃圾 撒旦发生发大 水范德萨 发撒旦 企业恶意偷逃债务的常见形式   案例:2000年5月,A 厂B厂C厂三家单位共同出资50万元人民币,注册成立了甲抽油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一年后,累计债务120多万元。因该公司未办理年检于2002年被工商管理机关吊销了营业执照。致使债权人讨债无门。2003年3月,上述三家单位再次以被吊销的甲公司原有资产登记成立了乙抽油机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12月,该公司申请破产,此时,公司债务有80多万元,由于该公司早在当年的5月就通过各种途径转移了财产,申请破产时,可用于偿债的资产仅有10多万元。   实际上,甲乙两家公司在经营期间都没有发生亏损,同是这三家股东,通过不同的方法在6年时间里偷逃近200万元的债务,经营利润却尽收囊中。类似情况近些年屡见不鲜。因此,准确识别欠债企业恶意偷逃债务的手段和伎俩,是摆在债权人面前的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那么,企业恶意偷逃债务都有哪些主要形式呢?从我们在第一讲第二节对企业债权债务形成的原因分析看,在外在形式上,企业恶意逃避债务的手段和方法能够百花齐放,但是,在实质上,逃避债务的核心就是要将有效资产分离出来,并要将债务以种种貌似合法的方式消化。只有这样,才能够实现偷逃债务的目的。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实现偷逃债务的走向和渠道无外乎两条:一是债权人一方,比如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利益,比如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力而放纵债务人逃债等;二是债务人一方,虚构事实,瞒天过海,通过企业的分立、联营、改制、解散、破产等手段,金蝉脱壳。本律师将这些方式总结归纳为四种类型,姑且称之为“三十六计”逃债大全:   第一类:“狸猫换太子”。   第二类:“挂羊头卖狗肉”。   第三类:“姜太公钓鱼”。   第四类:“狐假虎威”。   现在,历经十年,新破产法终于出台,新法虽然对破产财产的监管引入管理人制度,规定摇号决定拍卖行,但是实际执行时,滋生腐败的空间依然很大。因此,短期内很难从根本上扭转破产逃债的局势。   详解“挂羊头卖狗肉”之假破产真逃债表现形式   (一)破产资格弄虚作假:   (二)破产资产弄虚作假:   (三)破产时限弄虚作假:   第三讲 企业债权债务清理基本措施   第一节 初步把握债权债务清理思路   清理债权债务的最佳选择在于不产生不良债务,但是,经济生活中,这种假设是不能成立的,因此,清理债权债务的基本思路,就是要按照不良债务的可能产生、到债务形成、到债务监管直至通过法律手段清理完毕全过程制定对策。在债务可能产生前有预防措施,在债务形成后有管理措施,在债务清结期间届满时有追缴措施,步步为营,稳扎稳打,学会识别游击战,打正规战、阵地战、歼灭战。这样的思维方式,才科学的、系统的、有效的把握准确的债权债务清理思路。   一、解决企业自身债务问题的基本思路:   二、作为债权人清理债务十大基本途径:   十大技巧中涉及的专业性具体问题,本律师将选择若干重点,在本讲第二节的讨论中与各位进一步深入探讨。   第二节 准确行使诉讼权利,综合运用法律手段   一、保证诉讼权利正确行使的十大关键环节   二、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的十大重点问题:   案例:甲欠乙5000元,乙多次催促,甲拖延不还。后乙告诉甲必须在半个月内还钱,否则起诉。甲立即将家中仅有的值钱物品九成新电冰箱和彩电各一台以150元价格卖给知情的丙,被乙发现。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问题:   A乙可书面通知甲、丙,撤销该买卖合同;   B如乙发现之日为2000年5月1日,则自2001年5月2日起,乙不再享有撤销权;   C如乙向法院起诉,应以甲为被告,法院可以追加丙为第三人;   D如乙的撤销权成立,则乙为此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应由甲、丙承担;   案例:大庆东方汽车销售公司与安徽东方汽车制造公司签订了一份轿车买卖合同。由于大庆公司的业务员刘某对汽车型号不太熟悉,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将大庆公司原定购买的2.0型号轿车写成了1.8型号轿车。虽然安徽公司提供的型号不是大庆公司原定购买的2.0型号轿车,但1.8型号轿车销量也不错。大庆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货并支付了货款。   问题:1、刘某的行为属于《合同法》上的什么行为?其效力如何?   2、大庆公司在支付货款后是否还能行使撤销权?为什么?   1、关于债的保全问题   2、关于非诉讼法律程序问题。   3、关于企业法人主体变更后的债权债务承继问题。   第一、企业法人合并、分立。   第二、企业法人解散。   第三、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   4、关于债务人下落不明问题。   5、关于企业法人无力偿还到期债务问题。   6、关于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问题   7、关于多个债权人参与分配问题。   8、关于在执行程序变更或追加被执行主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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