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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公共参社会功能分析.doc
网络公共参与的社会功能分析——“药佳鑫事件”的个案分析
一、导论
(一)“药佳鑫事件”引发的思考
2010年10月,一起交通事故在网络上引起了轩然大波。在该事件中,主角药家鑫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network society)一词最早在1991年由荷兰学者Jan van Dijk在其《The Network Society》一书中提出,其后曼纽尔·卡斯特在其《The Rise of the Network Society》(1996)中将其发扬光大。Jan van Dijk将网络社会定义为:在个人、组织、社会各个层次上由媒体网络与普通社会相结合而成的重要组织模式和结构特征,并且在社会的存在形态上比较了网络社会与一般社会(mass society)在群体、组织、社区诸方面的异同。曼纽尔·卡斯特认为具体的网络社会是指一个社会中关键的社会结构和社会行动都围绕着电子信息网络而展开的社会形式。网络社会不仅仅是网络或社会网络,因为社会网络在社会组织上是一个非常古老的形式,网络社会是一种以微电子技术为根本的信息经过了加工和管理的社会网络。对曼纽尔·卡斯特而言,网络已经成为了现代社会的基本单元,现代社会的特征并非只是纯粹的技术,文化、经济、政治等因素也共同组成了现代网络社会,并进一步影响到教育、宗教、政治组织和社会地位等等。这些因素通过各种不同的方式影响网络社会,这些影响推动或阻滞着社会的发展。网络社会在电子技术方面有诸多体现,Facebook、Twitter等网站,各种电子邮件、bbs、贴吧都是当代网络社会的例子。这些技术使得人们可以通过电子媒介而不必通过面对面的方式交流,这表示人类可以超越时间进行沟通,这也极大地加剧着当代社会的变迁。
“网络社会”(Network society)的界定,首先在于它是现实的社会,属于一种世界普遍交往的社会结构;同时它是充分将信息网络(当前是以Internet为代表)作为人类交往实践活动的技术网络。在这样的界定下,我们可以说,“网络社会”(Network society)是在人类社会结构变迁过程中,一种作为人类交往实践活动的新生社会关系网络与信息技术网络的社会共同体。从微观来看,该“网络社会”是从原现实社会中分化出来的比特世界与原子世界分离与统一的新的现实社会。从宏观视之,它是由人们的交往实践主体与主体通过网络这一中介客体构成的一个相互交错或平行的交往大系统,是现代世界交往、互动联系的媒介,是交往实践全球化的共在结构。假如“社会”一词指称一段时期内人们所处的文明形态(如农业社会、工业社会等),那么“网络社会”提法可能有些不妥,但作为对新时代社会鲜明特征的概括,采用这一提法便于我们分析社会结构和理解社会变迁,因此也是未尝不可的。
至于在目前国内学术界中,比“网络社会”(Network society)研究更热门的“网络社会”(Cyber society),我们首先界定它是虚拟的社会,因为它存在于Internet通过网络技术等模拟现实情境所形成的一个沟通信息的虚拟空间(virtual space)或“电子空间”(cyber space)。如今,这个空间已经成为一个非工具性的互动场所,成为人类交往的一种虚拟网络环境;而且就其所产生的广泛的社会关系而言,它也是一种社会形式。因此,我们在目前可以定义为,“网络社会”(Cyber society)是一个基于互联网(Internet)技术的发展而产生的网络空间中人们的互动关系发生的社会形式。Internet表面上是无数电脑终端的连接,即形成电脑网络(computer network),但实质上它连接的是作为运用和生产信息的“人”。可见,Internet本身就是一个人与人之间传递信息的社会网络(social network),存在个人与个人、群体与群体以及个人与群体的独特互动关系。因此我们认为,可以把Internet及人其中发生的网络互动关系视为一种社会网络,是人类生活和工作的“另类空间”。从本质上看,该网络社会是一种数字化的社会结构、关系和资源整合环境,其关系网具有虚拟特征,但最终网络社会是一种客观现象。
这里分析“网络社会”(Cyber society)与“网络社会”(Network society)的概念的不同,并不意味着它们关系的对立或无关。这两种“网络社会”不仅在诞生的时代背景和技术支持方面是相同的,而且在两者之间,存在着不可分割的有机联系。现代“网络社会”(Network society)的形成,有赖于现代信息通讯技术(以网络技术为代表)把原子(atom)世界转化成比特(bit)世界,克服自然地理因素的限制进行信息的自由传递;而进行信息的自由传递的基础,则是计算机和联结计算机的网络以及在该网络里产生的“网络社会”(Cyber so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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