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诉状与申请书写作祥解.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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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诉状与申请书写作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刑事自诉状 第三节 起诉状 第四节 上诉状 第五节 答辩状 第六节 申诉书和申请书 第一节 概述 一、概述 诉状,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第三人,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某种诉讼请求、陈述有关的事实和理由,或者对控告进行答辩、反驳时而写作的书面文件的总称。 申请书,是指诉讼当事人、非诉讼当事人在诉讼和非诉讼活动中,为维护和实现自身的权益,就特定事项,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公正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等提出某种请求,并陈述有关事实和理由的书面文件的总称。 诉状、申请书作用 1、当事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2、人民法院立案、审理、裁判、执行的重要依据。 3、促进法律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第二节 刑事自诉状 一、概述 刑事自诉状——刑事案件被害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认为被告人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构成了犯罪,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请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是写作的文书。 写作条件 自诉人-公民、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被告-罪责、年龄 案件性质:1、告诉才处理(5) 2、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 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8)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己的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二、结构模式 首部 标题:刑事自诉状 当事人基本情况 正文 案由、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人的姓名、住址及其证据的名称来源 尾部 送至法院 附项:文书正副本、证据资料、其他(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第三节 起诉状 一、概述 起诉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为了维护和实现自己的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诉诉讼或者行政诉讼,请求依法裁判所写的文书。 写作条件 1、原告适格-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2、被告明确、特定 3、诉讼请求具体、事实清楚、理由充分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结构模式 1、首部 标题-民事起诉状或行政起诉状 当事人基本情况 2、正文 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证据和来源证人姓名住址 3、尾部 第四节 上诉状 一、概述 上诉状,是指当事人或依法有权提起上诉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认为一裁判有错误,在法定的期间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撤销或变更原裁判的文书。 种类:刑事、民事、行政 写作条件 1、主体 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及经其同意的近亲属和辩护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2、在上述期限内 3、上诉对象合法 未生效判决及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裁定 4、上诉方式 民事书面、刑事行政可书面可口头 二、结构模式 1、首部 2、正文 刑事案件全案审理 行政案件全案审查 民事案件上诉请求的内容和范围 3、尾部 第五节 答辩状 一、概述 答辩状是指民事、行政、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诉人,在收到起诉状、上诉状和申诉状或申请书副本书,针对起诉、上诉或申诉的事实、理由和请求进行回答和辩解是写作的文书。 法律依据 民事行政案件:5日、15日、5日 行政旧法10日 二、结构模式 首部不用写答辩人的情况 第六节 申诉书和申请书 一、申诉书 申诉书是指刑事案件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行政案件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认为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确实有错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申诉,要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案件所作的文书。 结构模式 首部有案由 再审申请书和申诉书区别 * 刑事诉讼第二百四十一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行政诉讼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二、再审申请书 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认为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而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时写作的文书。 民事诉讼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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