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5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图3.2-5 无锡锡山区某企业转轮浓缩吸附-RTO脱附净化处理系统 3.3 微生物法在喷涂废气治理中的应用 在工业喷漆生产线,大约有25% ~60%的涂漆由于超过量喷涂而损耗。在大型喷漆作业线如汽车行业,过喷的涂漆会被循环水系统所收集,然后采用传统的化学涂料解黏系统进行处理。香港安美特化学有限公司所开发的KleerAid生化涂漆解黏工艺可对喷漆房水膜除雾装置的循环水的COD值、总悬浮物值、污泥含水率等起到良好的净化作用。 对于有污水处理站的喷涂企业,可将处理后的排水作为喷房水膜除雾、填料塔水洗用水,提高循环水更换频率,同时添加一定量的生化解黏,可提高现有填料塔净化处理效果。 3.4关于管理方面研究 关于开展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专项整治 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积极推进我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4〕1号)和《江苏省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要求,针对我市涂装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现状,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开展涂装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专项整治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本次整治,全市所有从事涂装生产的企业必须对其产生的涂装工业废气治理实施后环评,通过整治,涂装工业废气(包括恶臭)排放实现排气筒和厂界双达标;废气收集设施的收集效率和废气处理设施的处理效率必须分别达到90%以上。涂料用量(含稀释剂)100吨/年以上的企业所配套建设的废气治理设施必须安装在线监控,对废气治理的全过程建立DCS系统(数据必须保存三年以上)并与市环保局联网,在企业厂门醒目位置建立环保信息公示牌,实时公布废气治理监控数据,接受社会监督。对未取得环保部门审批同意,擅自从事涂装生产和作业的,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通过整治建立挥发性有机物的污染防控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消除长期以来群众反响强烈的涂装废气恶臭扰民问题,实现挥发性有机物的总量减排,切实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 二、整治对象 本次整治对象为全市范围内在电子产品、运动器材(自行车)、家具、汽车零部件等行业生产中从事涂装作业(包括设有涂装生产车间、生产线、喷房、喷枪)有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产生的企业。 对已全部使用水性料和粉末的涂装生产企业,不列入本次整治范围。 本次涂装废气专项整治工作,实行分期限期治理,重点企业必须在201*年*月*日前完成整治任务并通过我局验收,非重点企业必须在201 *年*月*日前完成整治。在限期治理期间超标排放的,将实施限产限排或停产整治并追缴排污费;逾期未完成整治任务的,将实施停产整治;对拒不整改、整治无望的报请市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三、源头控制和废气收集要求 1、在生产过程中应优先采用环保型原辅料,从源头减少废气污染排放。 2、采用密闭一体化生产技术装备,从源头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和有组织废气分质收集后分别集中处理,收集效率必须达到90%以上。 3、废气收集的集气罩、风管系统的设计、制作和安装,应严格按照《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通风净化》、《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执行。 4、喷漆室、流平室和烘干室应设置成完全封闭的围护结构体,配备有机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原则上禁止露天和敞开式喷涂作业。若工艺有特殊要求不能实现密闭的应当设置密闭区域并采用负压排气系统将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四、末端净化处理控制要求 1、合理选择污染防治技术方案。应根据废气的产生量、污染物的组分和性质、温度、压力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合理选择废气回收或末端治理工艺路线。禁止高浓度废气直接与低浓度废气混合后稀释排放,凡配套吸附处理单元的含尘、含气溶胶、高湿废气,应事先采用高效除尘、除雾装置进行预处理。同时加大VOCs废气的回收利用,优先在生产系统内回用。对浓度和性状差异大的废气要进行分类收集并采用有效方式进行处理,确保VOCs总净化率不低于90%。 四、末端净化处理控制要求 2、对于油漆使用量在100t以上企业,原则上淘汰水喷淋+活性碳吸附工艺,具有回收价值的可采用活性炭吸附+蒸汽脱附+冷凝回收等技术对废气中VOCs回收利用,无回收价值的采用干式过滤高效除漆雾、湿式水帘+多级过滤等方式预处理后,再采用活性炭吸附浓缩、转轮吸附浓缩+高温焚烧方式实现达标排放;烘干废气收集后可直接采用催化燃烧、蓄热式热氧化炉、转轮吸附浓缩-蓄热式焚烧等方式净化处理,流平废气原则上纳入烘干废气处理系统一并处理。 四、末端净化处理控制要求 3、对于油漆使用量在10t以下企业,有回收价值时宜采用吸附技术回收处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