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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航马哲课程论文案例.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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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模版 一、完整案例陈述(5分) 二、提出问题(10分) 三、运用原理分析问题(10分) 四、总结研究结论,概括其对我们的方法论意义(5分) 汇源并购案 2008年9月3日,可口可乐宣布以24亿美元收购汇源果汁。香港上市公司汇源果汁也同时公告,称可口可乐旗下全资附属公司以179.2亿港元收购汇源果汁全部已发行股本。 中国商务部3月18日正式宣布,根据中国反垄断法禁止可口可乐收购汇源。这是反垄断法自去年八月一日实施以来首个未获通过的案例。 汇源果汁集团: 汇源集团于1992年创立于山东省,1994年将总部迁至北京市顺义区,1998年开始向全国发展。中国最大的纯果汁制造商,汇源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可口可乐: 可口可乐为全球最大软饮料制造商,世界上最为人知的商标。 可口可乐系列产品有:可口可乐、健怡可口可乐、芬达、雪碧、阳光、醒目、天与地、津美等。 汇源事件始末 08-09-03 可口可乐24亿美元收购汇源全部股份 08-09-19 可口可乐称已将申请材料递交商务部 08-09-21 汇源并购案引发封口门 08-11-01 朱新礼称卖掉果汁是为了去种果园 08-12-05 商务部首次表态已立案受理并购案 09-01-06 并购案反垄断审查进入第二阶段 09-03-18 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未通过中国审查 可口可乐公司宣布不会继续收购汇源 09-03-19 外交部:禁止并购汇源非贸易保护主义 商务部:裁决与中国外资政策无关 09-03-20 统一总经理暗示欲再度投资入股汇源 商务部具体阐述了未通过审查的三个原因: 第一,如果收购成功,可口可乐有能力把其在碳酸饮料业的支配地位传导到果汁业。 第二,如果收购成功,可口可乐对果汁市场的控制力会明显增强,使其它企业没能力进入这个市场。 第三,如果收购成功,会挤压国内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抑制企业参与市场竞争。 反垄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反垄断法以规制体系为中介,通过对市场经济中垄断和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制来维系市场主体对市场机制的信心和恒心。法律追求的目标是通过规范一定的社会关系达到维护社会秩序的有序、公正和合理来体现。反垄断法以本身违法性和合理性为原则对特定的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关系做出调整和规范。其中针对特定的法律法规和控制经济行为,反垄断法所充当的是维护和保护市场机制的角色。 解读“汇源并购案” 几个思考点 中国政府通过本案向国内和国际市场的主体发出了什么样的信号: 1,对内:本案是否与中国长期奉行的鼓励企业“做大做强”的政策矛盾吗? 2,对外:本案是否意味着《反垄断法》将成为外资进军中国的绊脚石? 对内:本案是否与中国长期奉行的鼓励企业“做大做强”的政策矛盾吗? 我国政府过去对待企业并购的态度一直是鼓励性的。因此,本案引发了国内外企业的纷纷猜测:中国政府对于企业并购的一贯政策会因此而有所改变吗? 当市场中单个的企业都不具备市场支配地位时,若几个企业以某种形式联合或者并购,这种联合体一旦生成,则同样可能具备市场支配地位损害公平竞争秩序与消费者合法权益,形成解构性垄断 本案是反垄断执法机构首次依据反垄断法的原理和成文法的规定,对潜在的垄断进行了制止。 垄断分为两种基本形式 一是自然生成的,即企业通过自身的努力已经做大做强而在市场上具备市场支配地位,并可以凭借这种地位损害其他竞争对手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结构性的,也即单个的企业都不具备市场支配地位,但是倘若几个企业以某种形式联合或者并购,则这种联合体一旦生成,则同样可能具备市场支配地位损害公平竞争秩序与消费者合法权益。 反垄断法的两大任务 其一,对企业滥用支配地位的行为进行规制。 其二,维持某一产品或服务市场的竞争者数量,防止因为企业合并而导致形成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的生成。 反垄断的案例 波音公司在世界大型民用客机领域居于垄断地位。麦道公司是世界航空制造业排行第三的公司,也曾经是世界最大的军用飞机制造商。1996年12月,波音公司宣布收购麦道公司,收购价格为133亿美元。波音公司和麦道公司合并之后,新波音公司的资产总额达500亿美元,净负债为10亿美元,员工总数20万人。当时预计1997年新波音公司的总收入将达到480亿美元,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民用和军用飞机制造企业。根据美国的有关法律,如此大规模的合并必须经过美国反垄断当局的批准。美国反垄断法律规定,如果两家公司合并以后市场份额的平方和大于1800,公平交易部的反垄断处或联邦贸易委员会就立案调查。照此规定计算,两家公司市场份额平方和为3825,是立案调查标准的两倍多,但兼并最终还是获得了政府的批准。美国反垄断当局却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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