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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支單位-朝陽科技大學總務處
大綱 壹、採購常發生錯誤態樣 發生原因 近來率自先行採購,已造成行政單位遂行行政程序之莫大困擾,更嚴重違反採購規定。以下為錯誤態樣: ●金額一萬五千元以上(含)者未先行請購,就予以採買。無論計畫案及系上經費物品採買皆須依照正常採購流程。金額一萬五千元以上之物品先行採買,而補辦請購單申請,如此順序顛倒採購流程,將嚴重造成學校內部控制制度疏失。 ●規避一萬五千元以上先行送審採購單流程,錯誤範例如下:同一廠商,開同一日期之多張發票,總計金額達一萬五千元以上者,常有單位藉此規避學校採購流程,嚴重造成內部控制疏失。同一廠商,開多張發票。(分散採購嫌疑)-目前是政府審計部針對各學校憑證審查錯誤重點之一。 附註:§申請核銷失誤重點事項 ●教育部補助設備明細表與經費動支表經費項目(品名)與需求規格表(品名)不同。 ●需求規格表填寫廠牌、型號,違反「政府採購法」第26條限制競爭的規定。●需求規格表未填寫交貨日期或維護期限、及保固期限。●廠商資格未查證、未附統一編號。●各項表單簽名或簽章未加註日期。●更改修正處未加蓋章或簽章。●未完成驗收廠商即開立發票核銷。 附註:●經濟部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 ??.tw/pub/cmpy/cmpyInfoListAction.do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營業登記資料公示查詢 ??.tw/wSite/np?ctNode=10817 貳、採購法源依據 一、依據(一)本校「採購內部作業要點」(二)政府採購法二、適用範圍(一)教育部獎補助經費(二)國科會暨建教合作計畫經費(三)學校經費附註:§預算金額達1,000,000元政府補助款, 依「政府採購法」辦理採購。 參、政府採購法 一、相關條文(一)公告上網金額規定第4條 法人或團體接受機關補助辦理採購,其補助金額占採購金額半數以上,且補助金額在公告金額以上者,適用本法之規定,並應受該機關之監督。(二)監辦單位規定第13條 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採購之開標、比價、議價、決標及驗收,除有特殊情形者外,應由其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會同監辦。(三)招標方式規定第18條 採購之招標方式,分為公開招標、選擇性招標及限制性招標。第19條 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除依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二條辦理者外,應公開招標。 (四)限制性招標規定第22條 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採限制性招標:一、以公開招標、選擇性招標或依第九款至第十一款公告程序辦理結果,無廠商投標或無合格標,且以原定招標內容及條件未經重大改變者。二、屬專屬權利、獨家製造或供應、藝術品、秘密諮詢,無其他合適之替代標的者。三、遇有不可預見之緊急事故,致無法以公開或選擇性招標程序適時辦理,且確有必要者。四、原有採購之後續維修、零配件供應、更換或擴充,因相容或互通性之需要,必須向原供應廠商採購者。五、屬原型或首次製造、供應之標的,以研究發展、實驗或開發性質辦理者。六、在原招標目的範圍內,因未能預見之情形,必須追加契約以外之工程,如另行招標,確有產生重大不便及技術或經濟上困難之虞,非洽原訂約廠商辦理,不能達契約之目的,且未逾原主契約金額百分之五十者。七、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且已於原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敘明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者。八、在集中交易或公開競價市場採購財物。九、委託專業服務、技術服務或資訊服務,經公開客觀評選為優勝者。十、辦理設計競賽,經公開客觀評選為優勝者。十一、因業務需要,指定地區採購房地產,經依所需條件公開徵求勘選認定適合需要者。十二、購買身心障礙者、原住民或受刑人個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政府立案之原住民團體、監獄工場、慈善機構所提供之非營利產品或勞務。十三、委託在專業領域具領先地位之自然人或經公告審查優勝之學術或非營利機構進行科技、技術引進、行政或學術研究發展。十四、邀請或委託具專業素養、特質或經公告審查優勝之文化、藝術專業人士、機構或團體表演或參與文藝活動。十五、公營事業為商業性轉售或用於製造產品、提供服務以供轉售目的所為之採購,基於轉售對象、製程或供應源之特性或實際需要,不適宜以公開招標或選擇性招標方式辦理者。十六、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五)需求規格填寫規定第26條 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應依功能或效益訂定招標文件。其有國際標準或國家標準者,應從其規定。機關所擬定、採用或適用之技術規格,其所標示之擬採購產品或服務之特性,諸如品質、性能、安全、尺寸、符號、術語、包裝、標誌及標示或生產程序、方法及評估之程序,在目的及效果上均不得限制競爭。招標文件不得要求或提及特定之商標或商名、專利、設計或型式、特定來源地、生產者或供應者。但無法以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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