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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华光小学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督导验收自评分说明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对照《广州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督导验收指标体系(试行)》,我校逐条进行自评,结果如下:
一、总体评分情况:
指标体系中的58个三级指标,一级指标:办学条件部分得分194分,占分值97% ; 学校管理部分得分178分,占分值98.9%;教育教学部分119分,占分值98.9%;三项一级指标得分都达到了85%以上。总得分为491分,占总分值的98.2%,且所有必达指标(要素)全部达标。
二、各项指标评分情况:
海珠区华光小学义务教育
规范化学校督导验收自评分说明
一级指标 办学条件 二级指标 占地 三级指标序号 1 验收标准 学校有独立的校园;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小学不低于18平方米,初中不低于23 平方米(市中心城区小学不低于9.4平方米,初中不低于10.1平方米)。 原
分
值 自
评
分 他评分 15 15 自评说明 我校成立于2003年,现位于广州海珠区新港东路琶洲村甲号,是一所民办全日制小学,有独立校园,学校占地面积为13000平方米,环境优美。2010学年学生总人数为627人,生均面积为20.73平方米,不低于市中心城区小学9.4平方米的标准。 他
评
说
明 佐
证
资
料
目
录 1―1 学校用地红线图、规划图
1―2 学校合法使用土地证明.
1―3 1.2010年学校教育台帐
2.2010年学校教育台帐
1―4 2010学年小学基层表 备注 海珠区华光小学义务教育
规范化学校督导验收自评分说明
一级指标 办学条件 二级指标 布局 三级指标序号 2 验收标准 学校布局、选址、规划设计、建筑标准等符合国家《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要求,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不得铺设过境架空高压线;*无危房。 原
分
值 自
评
分 他评分 14 14 自评说明 我校校园布局、选址、规划设计、建筑标准均符合国家《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要求,无过境架空高压线,无危房。 他
评
说
明 佐
证
资
料
目
录 2―1 学校平面图
2―2 1、学校校舍建筑工程验收文件、接收证明
2、2010学年班级安全检查记录表。
备注 海珠区华光小学义务教育
规范化学校督导验收自评分说明
一级指标 办学条件 二级指标 布局 三级指标序号 3 验收标准 学校周边环境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学校无与市场、医院太平间、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加油站为邻。与化学、生物、物理等各类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防护距离的规定。 原
分
值 自
评
分 他评分 6 6 自评说明 学校周边环境市场、医院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加油站化学、生物、物理等各类污染源
备注 海珠区华光小学义务教育
规范化学校督导验收自评分说明
一级指标 办学条件 二级指标 校舍 三级指标序号 7 验收标准 小学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含宿舍) 6平方米,初级中学8平方米。学生宿舍小学生均建筑面积4 平方米 ,初级中学4.5平方米。 原
分
值 自
评
分 他评分 10 10 自评说明 我校校舍建筑面积4280平方米(不含宿舍),生均面积约6。28 平方米,无学生宿舍。 他
评
说
明 佐
证
资
料
目
录 7—1 1、华光小学校区面积示意图表
7—2 1、2010学年校区学校建筑面积及生均情况统计表
7—3 近三学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基层表见1-4) 备注 海珠区华光 小学义务教育
规范化学校督导验收自评分说明
一级指标 办学条件 二级指标 校舍 三级指标序号 8 验收标准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每个教学班必须有普通教室1间。学校有计算机室、语言实验室(可由具有视听功能的计算机室代替)、音乐室、美术室、体育室、多媒体综合电教室、图书室(馆)(包括藏书室、阅览室)、仪器及器材储存室、广播室、团(队)室、心理辅导室、卫生室、综合档案室等。31班以上初级中学须增设计算机室和语言实验室各1间。小学还须设有科学实验室。初级中学还须有理、化、生实验室(包括准备室、仪器室、储存室,初中19班以下生物实验室可与化学实验室合设)。 原
分
值 自
评
分 他评分 20 18 自评说明 有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符合规范化学校标准的教学、行政用房,所有指标均达到标准. 他
评
说
明 佐
证
资
料
目
录 8—1 1、学校教学、教学辅助用房名称、数量、面积统计一览表(附分布图)
备注 海珠区华光小学义务教育
规范化学校督导验收自评分说明
一级指标 办学条件 二级指标 校舍 三级指标序号 9 验收标准 办公用房:学校设教师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会议接待室等。 原
分
值 自
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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